大武山良田改种电,助农林股票飙涨,农业部强硬回应:“农地农用”底线不容挑战
上下游记者 林吉洋·爱地方·2023 年 11 月 21 日
屏东内埔老埤农场原为台凤农场,后转手由农林公司改作台湾最大茶园,然而在新资方南
阳实业入股后,规划转型开发太阳光电,拟在 717 公顷农场范围内,规划 400 公顷设置
光电,另设计农电共生案场,全案正在筹备阶段,预计选后提案叩关。
本案经《上下游》报导后,引发社会大众关切,农业部也在今(21)日郑重声明“并无同
意大武山下 400 公顷农地变更种电”一事;也强调尚未接获审查或征询同意,而且该案
农地涉及农企业法人购买农地的“承受许可”资格,所有权人必须遵守“农地农用”的义
务,不论个人或企业私有农地皆无例外。
农林进军太阳光电,加上碳权潜利可期,股票立刻飙升涨停
事实上,台湾农林公司自 6 月与宝晶能源签订“屏东老埤农场土地建置太阳光电发电设
施”租约后,不断释出利多消息,刺激市场想像空间,股票立刻飙升,根据《工商时报》
报导,“6 月1 日在外资转卖与自营商连四买带动下,股价冲上 23.7 元作收,上涨
6.52%,单日成交逾 5 万张,成交量较前一日翻 8 倍。”
因光电收益与未来碳权潜利可期,7 月 31 日投资快讯也指出,“外资连 4 天买超,该
公司股价在 7 月飙升涨停”,可谓是未演先轰动,光是股票收入就获利甚丰。
农业部:任何人或企业都需遵守“农地农用”义务
然而本案变更面积甚大,更牵涉到我国农地政策底线,农业部甚至在 11 月 21 日新闻稿
内罕见地以强硬措辞表示,企业法人购买农地,甚至企业经营权发生变更,都不能挑战农
地受到国家政策及法规保护,限制所有权人必须遵守“农地农用”的义务,不论个人或企
业私有农地皆无例外。
农业部解释,自 2000 年修正《农业发展条例》以来,农地仅限自然人买卖,企业法人购
买农地受到严谨限制,只有“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类目”的农企业法人始可购买,属于特
许性质,目的是希望透过企业技术或资金之力,协助产业升级,帮助农业永续发展。
因此企业法人申请承购农地时,其提出的“农业经营利用计画书”为审查重点,经审查同
意后就必须维持所核准的农业经营利用,并无所谓“已经营若干年即完成使用而可变更作
他用”之情事。农林公司承受该笔土地系以茶叶生产之名,作为茶产业重要生产基地,历
年受到农业部各单位长期辅导。
农业部指出,如报导指称该公司拟变更申请面积高达 400 公顷,送审将由内政部区委会
审查,且涉及环境生态议题甚多,亦须经在地沟通,绝非可轻易变更。至于业者拟采取农
电共生模式,结合茶树与光电经营,农业部再次强调“地面型农电共生”仍在试验阶段,
并无开放。
农业部重申推动绿能发展的政策立场,“在维护粮食安全及保护农地永续经营前提下,以
农业为本、绿能加值为原则,跨部会合作推动农业绿能政策”,目前地面型光电与农渔业
结合的形式,仅开放渔电共生,公告区位达 20905 公顷,仅开发 2150 公顷,仍有很大
推动空间。
屏科大及地方人士:不宜变更
本案虽尚未正式申请,不过消息披露后引发地方强烈反对声浪,紧邻农场的中林村居民过
去饱受淹水之苦,担忧未来光电施工会再度引发水患。也有不少居民反应,一旦 400 公
顷良田盖上光电板,对当地地景、生态、观光发展都将带来致命影响。
由于本案基地紧连南台湾最大农业学府─屏东科技大学,农学院院长徐睿良教授表示,农
学院大部分老师对本案皆表示反对,因为本案面积太大,改为光电板后造成的生态冲击难
以评估。虽然业者有来找农学院部分教师洽谈合作,但本院教师认为影响太大觉得不宜,
也婉拒合作。
屏科大森林系教授陈美惠则认为,老埤农场涵括在大武山生态系内,对邻近浅山生态冲击
需要评估,尤其存在二级保育鸟类黑鸢重要栖息地,开发后将改变草原食物链,影响不容
轻忽。
如果本案开发成功,将打破业界纪录,成为全国最大地面型光电案场。每 1MW 发电获利
最高可达 600 万元,以开发目标量 480MW 估算,一年发电效益可达 28 亿元之谱。然而
从另一方面换算,大武山与沿山公路的绿色景观损失,还有生态与环境风险的成本,却无
从计算得失。
该案循农地变更管道,依规定须经内政部区委会审定,农业部是当然委员之一。虽然农业
部表示目前未开放农电共生,也倾向不同意本案,但与经济部能源署对老埤农场光电开发
案看法并不一致,这起农地变更种电案命运仍在未定之数。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95440/
备注︰
任何人或企业都需遵守“农地农用”义务
但有些人或企业比其它人更平等
https://i.imgur.com/ZYDvC2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