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台大首创!研究生遇性骚“可主动换指导教授” 论文还能保住
4.完整新闻内文:
受#MeToo运动影响,台大日前通过准则,增订指导教授对研究生有性侵害、性骚扰等不当
行为,且经性平会决议成立时,研究生可主动终止指导关系,也是全台第一所将此规定条
文明列的大学,让研究生掌握主动权。该准则也明订,系所得在决议成立1个月内,针对
师生双方的研究成果归属进行协调,保障学生权益。
今年5月台湾#MeToo事件爆发,事件延烧学术艺文界与娱乐、政治等圈子,不少大学也爆
出学生遭到教授性骚扰,部分个案加害人与被害者为指导教授与学生关系,研究生就算想
换指导教授,因担心无法顺利通过,并涉及论文的研究计画归属问题,导致学生往往处于
被动或弱势地位。
为解决上述问题,台大在10月底的教务会议上通过“国立台湾大学论文指导教授与研究生
互动准则”修正草案,增订研究生受指导教授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者,经性平会决议
事件成立时,研究生可主动终止指导关系,也成为国内第一所将条文明列的大学。
台大新增条文上也明列,系所收到性平会函文之日起,师生的指导关系即终止。系所应立
即主动协调师生双方,签署“双方可共同发表原研究计画成果”协议书或“原研究计画成
果发表权为其中一人所有”协议书,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协调结果,以书面通知研究生及
指导教授、学院。
台大表示,在修法前,校内若有研究生遇到与指导教授之间的性平事件时,性平会皆会主
动与该系所联系,请求协助更换指导教授。但借由新增条文通过,让师生之间万一遇到此
类案件时,研究生具有主动终止指导关系的权力,且明定系所要在一定期间内,针对双方
之间的研究成果归属进行协调,以保障其权益。
提案到教务会议的台大研究生协会会长黄种贤指出,台大曾发生指导教授对研究生的性平
案件,即使性平会已成案,但过去规定只能由老师单方面终止指导关系,若学生想终止,
必须在某些特定要件下先召开协调会,且要协调会通过后才能终止指导关系,并无法保障
受害学生,故研协会才提案,很高兴校方也支持此案。未来学生若发生被指导教授性骚扰
等状况,在性平会决议后,让学生可化被动为主动,单方面终止指导关系,对学生来说可
获得制度上的保障,印象中也没有其他大学有这种条文明列规定。
至于新增条文规定,系所应主动协调师生双方签署“双方可共同发表原研究计画成果”协
议书,或“原研究计画成果发表权为其中一人所有”协议书,黄种贤认为,过去若发生教
授终止指导研究生,几乎研究成果都归指导教授所有,而透过新增的制度设计,由系所等
第三者审视,可以提高对学生保障,若真属于学生的研究成果,不会被指导教授直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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