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陆委会:注销大陆户籍不等于丧失中国国籍

楼主: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23-11-07 20:21:33
※ 引述《pipiayin (肉体改造社社员)》之铭言:
: 原文恕删 先说结论 没问题
: 国籍法 归化的部分有例外
: 第九条 第四款
: 4. 外国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
: 三、因非可归责于当事人之事由,致无法取得丧失原有国籍证明。
: 所以归化没问题
: 但是第二十条 第四款
: 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
: 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 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 这里就没有例外
: 所以无法就任公职
: 法条就这样写
: 补充一下 宪法写的是 中华民国 不是 中国 也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民国疆域也没有写东起哪 西至哪
: 宪法也没有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存在"
: 陆配问题完全可以适用国籍法
外国你的X头
中国aka中华民国只有一个
至于现在的北京政权aka中国
那个叫共匪
所以
陆委会就是在讲垃圾话
而且你不能用宪法没写什么来主张任何事
宪法没写的东西很多好ㄇ
这种法律水准你是陆委会的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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