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房产到手 断联拒养病母 不孝条款 判儿归还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颜姓妇人为了晚年有人照顾,便将名下的一半房产分
别过户给陈姓儿子跟长孙。未料,自己失去工作,又过于劳累病情加重。为不让孙子经济
压力过大,便联系儿子回家帮忙负担家计,但儿子却拒绝。颜妇为讨回赠与的房产,依民
法“不孝子女条款”提出告诉。基隆地院认为,陈男未依约定抚养母亲,判须归还房产。
颜妇在法院审理时表示,因为自己身体有多项疾病,为了年老后有人照顾,便将房产一分
为二,分别赠与给儿子及长孙,附带条件就是要求二人须扶养自己终老。但后因交友不慎
误触法网,犯下帮助诈欺及洗钱等罪,因有前科纪录,间接失去看护工作,又在服劳务折
抵刑期间,过度劳累以致本身的病情加重;而因失业无收入且房产已经过户给儿子跟孙子
,只能依靠二人照顾。
儿呛以后也不回家奔丧 法院发函也不理
颜妇见孙子独自一人负担过重,便要求有分到家产的儿子回来分担家计,不过孙子多次联
系其父亲,对方却直接表明拒绝扶养,以后更不会回家奔丧,直接切断联系。
颜妇向法官指出,与儿子失联后,只好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求助警方协助寻找,最
后虽然有联系上儿子,但儿子却称无意履行扶养义务,最终只能向法院提出撤销赠与并要
求儿子返还不当得利。法院发函通知离家陈男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但他并未出现,也未
提出任何的书状作声明或为自己陈述。
法官调阅颜妇的税务电子闸门财产所得明细表,得知她三年内收入仅有三千一百元,没有
财产维持生活;而陈男身为颜妇直系亲属,本就有履行扶养义务,但却长期行踪不明,更
明确表示拒绝对母亲进行扶养,依法得撤销其赠与。
法官认定,陈男未依约定扶养已无法维持生活的母亲,且表示拒绝扶养,故判处陈男须返
还母亲赠与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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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其实也是挺惨的 小孩不扶养 就算你拿回房产 又能如何
最多也就变成以房养老(贷款) 过一天是一天惹
但看到这个前科 就知道必然也另有隐情 还是不要随便评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