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南女消防员怕火不出勤!遭调职每天开

楼主: chunchie (佐藤秋)   2023-10-31 11:17:15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刘人豪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南女消防员怕火不出勤!遭调职每天开车84km上班 提国赔被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一名李姓女消防员被控有火警时,就躲起来不出勤,甚至称自己怕火,于是消防局局
长李明峯将她从救护大队调至消防局秘书室,因没了危险加给、增加通勤费用等,于是李女
提告台南市政府、消防局请求国家赔偿,台南地方法院认为,调职是否违法等情,应另行寻
求救济,而调职令既未经主管机关认定违法,自不得向消防局请求赔偿,判决李女败诉。
李女指出,她原为台南市政府消防局的消防队员,但消防局2019年11月间违反规定及公务人
员任用法第2条之规定,将她派至非其业务单位的秘书室工作,导致她无法领危险职务加给
、每天提早出门单程开车42公里上下班、精神慰抚金、加班费、误餐费等,提告求偿146万1
172元。
消防局认为,将李女调职,是机关首长固有之职权,且无违反法律之规定,而李女调至消防
局秘书室任职,并未实际执行消防之危险勤务,自无请求危险职务加给权利。
法院认为,李女被调至秘书室任职,是由局长李明峯所核定的,应向消防局提告,而不是向
台南市政府请求赔偿。另外秘书室似无“队员”职位,消防局将李女调至秘书室任职“队员
”,是否违法,则应循公务人员保障法、诉愿法或行政诉讼法等所定之程序解决,本件民事
诉讼,基于权力分立之原则,无权认定调职是否合法。
台南地方法院审酌,调职令既未经主管机关认定违法,则李女依调职令前往任职后所支出的
费用则应自行负担,不得向消防局请求赔偿,判决李女败诉。而李女已提出上诉。
据了解,2019年10月25日台南市安南区发生一场火警命案,李女所属分队第1梯次到场的消
防分队,首梯消防分队最重要的工作除灭火外,就是第一时间进入火场搜救可能的受困民众
,惟事后传出李女涉以“怕火”为由拒入火场,而留在屋外的消防车旁,其他消防人员冒险
进入火场,救出被烧烫伤的媳妇,送医急救幸免于难,而1名行动不便的老翁却因逃生不及
命丧火窟。
李姓女消防员调到台南服务已经有20年之久,大多都被安排负责内勤工作,但似乎因工作关
系及个人相关问题,常发生投诉情事,期间换过多个单位,后来转调到外勤分队。之前也发
生李员与所属分队长因言词冲突提告,最后检察官以不起诉处分,分队长还因此被调到其他
分队服务,避免与李女在同一分队。
当时消防局李明峯局长表示,该员已经过考绩会做议处,决定加开考绩会,后送公惩会做为
淘汰的机制,并遵照黄伟哲市长的指示,将该员调整到不得请领消防加给的职务,避免有勤
务不公的不平等待遇。
5.完整新闻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31/2612865.htm?from=ettoday_app
6.备注:
不同工还想要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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