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 老干杯收 5000元押金 也是要开发票的吧
台湾国税局的意思是 只要是营利事业体 在客户交现金时 就要开发票
不管是什么名目 一手交钱 一手交发票
如果老干杯没给客人 5000元押金的发票 这已经可以向国税局检举了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头)》之铭言:
: : 【记者陈怡文/台北报导】民众昨(10/22)于脸书社团发文控,打算小一儿子去板桥大远百1
: : 1楼老干杯用餐,但儿背包不慎碰倒餐厅外等候区的一根玻璃罩立灯,却被餐厅狮子大开口
: : 索讨3万多台币,有网友留言贴出疑似该款灯具在淘宝上的售价加运费共860元,对此,业者
: : 回应,全程未有强留客人之行为,如果后厘清该事件为该童不小心撞到,干杯也愿意吸收成
: : 本,并退还客人5000元押金。
: 想问一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 甚至是诈欺?
: 客人提出告诉会赢吗?
: 有没有专业的解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