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美62岁男试图自轰!警上门劝阻无果 “连开10枪”击毙他

楼主: hayate232 (CY)   2023-10-22 03:02:47
※ 引述《tosay (12333)》之铭言:
: 其实在美国就是这样
: 举例来说.....如果你的朋友情绪不佳
: 什么拿刀要自残...点瓦斯要自爆
: 这种有危险的,可能警察来可能真的是送她最后一路
: 你报警,等警察来
: 警察一定不会贸然往前
: 而是会要求她什么放下刀子,放下有危险性的
: 但是如果你朋友亲人,要是状况真的不好
: 大吼大叫,又拿危险东西往警察走来,
: 让警察觉得有危险
: 可能就真的是被击毙了
: 他们好像没要求依定要打脚之类的?
: 有吗,还请有美国乡民说明分享
: 孕妇,残障老人 依样是数枪连发的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9-l6qQFhlM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Upws7Ej2Qs
辣椒水 警棍 电击枪 无效之后才,使用致命武器就是情况很紧急必须立即阻止对方的情

简单来说,你只开一两枪 瞄准打手脚,有时间瞄准 代表情况不危急,既然情况不危急
为何要使用致命武器? 你报告只能写不可预期的打到手脚之类的吧..
如果你写 特别瞄准手脚,反而还有执法过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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