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饮水机失控!疯姪搬电锅砸94岁叔叔 法官“只丢1次”不算杀人
112/9/16 ETtoday 黄资真/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62岁王姓男子去年8月酒后情绪不稳,只因饮水机要不要加水的问题,一气之下
拿起电锅朝94岁的叔叔丢掷,导致对方受有脑震荡、颜面骨折等重伤,遭检方依杀人未遂
起诉。台中地院认为王男仅砸1下就停手,无杀人犯意,考量已与叔叔调解成功撤告,依
重伤未遂罪处2年6月。
判决指出,2022年8月12日晚间8时30分,王男喝酒后返家,准备替饮水机加水时,一旁叔
叔告知已加过水了,王男却突然失控,拿起正好在眼前的电锅,朝5公尺远的叔叔丢掷,
重击到头部,导致叔叔受有脑震荡、颜面闭锁性骨折、左眼球挫伤伴结膜下出血等,王男
胞妹听闻争吵声下楼查看,发现血流满面的叔叔,立即报警。
侦讯时王男虽否认有杀人或重伤未遂犯意,但检方认为王刻意拿金属内锅朝叔叔丢掷,胞
妹也表示砸中人后,王男狂呛“畜生,你不是很猛,你再起来啊,没死我打到你死”,认
定王有杀人犯意,依家暴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审理时辩护人辩称,王虽有一时气愤掷锅之情,后续却无继续追击欲取人性命之攻击行为
,可知其所为纯属一时冲动,并非欲取人性命,主张无杀人故意。
法官根据证人证述,当时王男虽以近距离持电锅攻击叔叔,但仅砸一下,后续并无进一步
攻击行为,若有意致于死地,理应采取接续数次攻击手段,而王男虽曾呛“要打到你死”
,惟当时其处于酒醉状态,大脑认知功能已受酒精影响,所为之情绪性发言自有夸大其词
之成分,难以此言认定有杀人犯意。
但王男已是为具有相当智识、经验之62岁成年人,明知电锅内锅为硬物,若砸向94岁长者
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伤害,仍不顾上情拿电锅攻击叔叔,为其主观上出于重伤害之不确定故
意,考量审理中王已与叔叔调解成立,叔叔也具状撤回告诉,因此依重伤未遂罪处2年6月
。全案还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16/25838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