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全程“缄默权”失效!雄检声押恶邻 20:00开羁押

楼主: lspslaw (火工作.)   2023-09-16 20:40:11
※ 引述《WuSam》之铭言
: 快讯/全程“缄默权”失效!雄检声押恶邻 20:00开羁押庭
: ETtoday新闻云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 涉嫌杀害高雄夫妻的吴姓嫌犯,被依杀人罪移送地检署后,仍然行使缄默权,检察官复讯后
: 向法院声请羁押,检方发出新闻稿表示他罪嫌重大,且有变装逃逸,有灭证之虞,因此声押
: ,法院方面将在今天(16日)晚上八点召开羁押庭,同时强调“至于何时会有结果,目前尚无
: 法表示任何意见”。
现在记者都可以这样随便下标的吗?到底什么叫做缄默权失效?看到标题吓到,以为遭到逼供,又回到刑求的年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第一项第二款
讯问被告应先告知下列事项:
二、得保持缄默,无须违背自己之意思而为陈述。
这就是法律上赋予的缄默权,跟羁押庭有没有开一点关系也没有。
只能说希望记者不要再只会想耸动的标题,骗点击率,难怪被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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