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经济日报
2.记者署名:
游智文
3.完整新闻标题:
中华体育馆大火沦法拍…南京东路35年烂尾楼重生 神秘买家暴赚20倍
4.完整新闻内文:
2023-08-25 11:16
经济日报 记者游智文/即时报导
位于台北市南京东路四段原中华体育馆,1988年发生大火后,改建失败,沦落法拍,其中
约800坪土地被袁姓、陈姓买家以2.88亿取得,不过地主之一中华基金会以优先购买权为
由,提告涂销所有权移转登记,沦为烂尾基地。
在闲置35年后,这800坪基地最近开发露出曙光,高院驳回中华基金会涂销移转要求,房
产业者表示,该地位处精华,面积又大,未来开发价值上看70亿元,如果判决定谳,当年
以2.88亿法拍的神祕买主,获利20倍以上,将是大赢家。
中华体育馆位基地于南京东路四段,在台北小巨蛋斜对面。此一体育馆为中泰宾馆创办人
林国长在1963年兴建,由中华基金会负责营运,1977年第1届琼斯杯就是在该馆举办。
1988年该馆出借“鸿源机构”举办周年庆,未料有人施放冲天炮,引发大火,烧毁体育馆
馆顶。后来中华基金会计画在原地重建,但因无法支付工程款而停工,1999年部分土地遭
分割沦入法拍,但历经五、六年都无人问津。
一直到2006年,根据法院判决,由袁姓、陈姓民众以约2亿8888万8888元经由法拍取得该
分割土地。不过后来中华基金会以优先购买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涂销二人土地所有权
。
宽带房讯发言人徐华辰表示,根据土地法第104条,土地出卖时,土地所有权人有依同样
条件优先购买权利。依法中华基金会有权提出,不过高院认为, 二人拍定人事后有询问
中华基金会是否行优先购买权,中华基金会同意,双方并立下合作契约,但后来发展不符
合契约条件,因此认为中华基金会已不具优先购买权。不过仍可上诉。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执行总监徐佳馨表示,中华体育馆基地紧邻捷运小巨蛋站二个出口、基
地具完整街廓,是北市绝无仅有的钻石级素地。约800坪基地的住三用地,加计容积购入
移转及地下室停车位,可盖到15层,坪数可拉高到4500坪以上,以每坪150万估计,开发
价值上看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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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八卦老人们有去过中华体育馆看球赛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