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太惨了
根据判决书
本院审酌原告学历为大学毕业,现任职于科技公司,每月收入为9万多元;被告乙○○为高职毕业,现任职于科技公司,每月收入约5万元,其111年度之报税所得给付总额为70多万元,名下财产资料共14笔,财产总额为20多万元;被告甲○○为大学毕业,现任职于汽车轮胎公司,每月收入约5万元,其111年度之报税所得给付总额为140多万元,名下财产资料共2笔,财产总额为50万元等情,已据两造具状陈称在卷,且有两造之税务电子闸门财产所得调件明细表在卷可凭
被绿的月薪9万 任职科技公司
绿人女月薪5万 任职科技公司
绿人男月薪5万 任职轮胎公司 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毕业
看这个条件真的是传闻中的工程师悲歌啊
判决书在这 自己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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