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特斯拉创办人马斯克上节目这举动挨告!北

楼主: b223456x (b223456x)   2023-08-11 16:03:3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特斯拉创办人马斯克上节目这举动挨告!北检将分“他字案”调查
4.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将大麻为我国列管第二级毒品,在网络上教导施用大麻
,或散布“大麻无害论”而引诱他人施用,可能构成引诱他人施用二级毒品罪。绿党党主
席李菁琪质疑法务部箝制言论自由,并指Tesla创办人马斯克(Elon Musk)也多次在网络
节目上,公然施用大麻卷菸,今语带嘲讽地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马斯克,涉引诱他人施用毒
品罪。
根据地检署的分案程序,只要有人告发,地检署均会分案调查有无犯罪嫌疑,由于李菁琪
今向北检告发马斯克,北检收到告发案之后,也将依程序先分他字案调查。据了解,某些
罪名在本国犯罪,但在他国未必有刑责,倘若被告的行为地不在本国,且在犯罪事实认定
的部分,难以证明被告有引诱他人施用毒品的事实,地检署收案之后,通常会以行政签结
方式处理。
关于美国电动车大厂特斯拉(Tesla)执行长马斯克曾卷入的大麻争议,2018年间,马斯
克深夜在网络节目访谈上被镜头捕捉到吸大麻菸的画面,外媒当时报导,不少投资人对马
斯克的管理作风感到担忧;综合各家外媒报导还提及,虽然美国加州可合法吸大麻,但马
斯克仍解释自己“几乎”从没吸过、“我不是常规的大麻吸食者”;而当时马斯克吸大麻
的画面曝光后,当时特斯拉的股价也一度产生波动。
关于媒体报导大麻危害议题,法务部于本月9日发新闻稿声明,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7条第
2项规定“引诱他人施用第二级毒品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
元以下罚金。”
法务部强调,大麻为我国列管的第二级毒品,在网络上教导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无害
论”而引诱他人施用大麻,无论犯罪地在境内或境外,均为我国刑法效力所及范围,得以
追诉究办;若引诱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同条例第9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对此,李菁琪今向北检告发马斯克时表示,依法务部见解,马斯克为社群平台“X”(即
推特)董事长,同时为知名人物,其追踪人数高达1.4亿人,多次公然于热门网络节目中
施用大麻,而使国人迳生大麻无害的印象,进而引导、诱惑国人施用二级毒品大麻,而有
引诱他人施用二级毒品的行为。
李菁琪还指出,马斯克以卷烟方式,公然施用大麻,教导大麻施用方式,经网络多次传播
,而使国人习得施用大麻的方式,依法务部见解,亦属引导诱使他人施用二级毒品大麻的
行为,本次对马斯克提出刑事告发,事实上是要凸显法务部8月9日新闻稿的荒谬性。
李菁琪表示,法务部箝制言论自由、以无限扩张“引诱他人施用毒品”的解释方式,恫吓
人民不得对大麻是否合法的议题进行讨论,无异于威权时代复辟,特定物质的合法性与否
,本就应审酌社会大众共识,充分讨论后方能凝聚社会共识,而非一盖以刑罚方式进行言
论箝制,否则无异于威权时代警总复辟。
李菁琪说,法务部用模糊的言词,使民众误会在境外施用大麻,返国时有触法可能,又恫
吓民众不得宣传大麻无害,且其管辖范团无远弗届,若不借此机会以正视听,将使我国于
海外合法从事大麻工作的国民、大麻议题研究人员、倡议者、使用大麻符码的艺术创作者
,甚至是一般民众,陷入寒蝉效应,严重侵害言论自由,且依法务部新闻稿见解,提出放
宽医疗用大麻制剂适应症政见的台湾绿党,是否也有触法之虞?由此见其荒谬性。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93122
6.备注:
1) 自由的标题依旧很农场,可惜不能动
2) 不管发生地在国外或国内,也不管当事人国籍,只要其发布的的文字、图像、影片有
“引诱”台湾人去接触使用大麻都会被法办,即使是在大麻合法化地区也是如此
3) 用法务部的魔法来对付法务部
4) 办下去管到全球,不办又可能渎职,现在法务部已经骑虎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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