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版:
刘女士行径该巷道时,为了闪避对向来车不幸身亡
作者表示该路段禁行大车,却没有严格执法 + 加上道路维护不佳
才导致他母亲的死亡
家属想用国赔来凸显该巷道的缺失,
但大甲区拒绝家属申请的国赔,称“现况道路平整”
https://tinyurl.com/5n8j3pdw
原文
https://i.imgur.com/iJvArUg.gif
https://streamable.com/ctq8ul
112.07/08 [希望不能是奢望]
[前情提要]
112年4月27日下午1点16分,我母亲刘芯妘女士为帮里民公祭拈香,
且欲于公祭结束后前往大甲派出所担任志工,
然而母亲行经大甲区中山路一段1158巷时,为闪避对向来车而不幸身亡,
死亡原因为胸口遭钝器重击(推测为摩托车龙头),导致内出血严重死亡。
[今日发文动机]
前几天,我们收到大甲区公所拒绝国家赔偿的发函,
“避重就轻、鬼话连篇”是我对于这份文件的评论,
今天遗憾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刘芯妘一家身上,
我明白也能理解,公家机关一定要想如何抗辩,
但你们竟然说的出口、写的出来,这种昧著良心的话?
我只能说是对死者家属与我们委任律师的极度不尊重。
我已经将其拒绝赔偿的理由用红色萤光笔标记,并附件此文章最后一张图片上面。
https://i.imgur.com/goeBcSK.jpg
https://i.imgur.com/sRnOeXs.jpg
我今天随便提出大甲区公所抗辩的三个点
1、现况道路平整
请问平整在哪里?随便一张现场照片都明显道路标线斑剥,高低落差达5公分以上,如果
不是刚好有100块能够卡在那边,我还以为这是等着要用钱来填补的洞。
https://i.imgur.com/LXWhgoz.jpg
https://i.imgur.com/dryBiqa.jpg
https://i.imgur.com/YUoOqH4.jpg
https://i.imgur.com/BVAVDLA.jpg
2、路旁杂草不至于影响刘芯妘女士的视线
行车记录器明显看出双向看到对方时,都偏抖了一下,这难道不是影响视线的证据吗?
退一万步来说,那为什么你们第一时间要派人去除草?这不是打脸自己吗?
https://i.imgur.com/8GYljXn.jpg
https://i.imgur.com/f2hRNop.jpg
3、反射镜为辅助设施非道路必要设施
反射镜非道路必要设施,但竟然装了,就好好放,不然就不要放,浪费人民的纳税钱,当
天如果对向来车能够有设置良好的反设镜,提前注意到我妈妈,而提前进行预防性安全驾
驶,那悲剧还会发生吗?
https://i.imgur.com/0U2KUXn.jpg
另外该路段明确禁止行驶大货车、联结车,我在现场短短5分钟就经过3台违规行驶的大货车,
难道道路规划没有问题吗?
https://i.imgur.com/2J4Xxad.jpg
https://i.imgur.com/iJvArUg.gif
今天我把话讲难听一点,大甲殡葬园区扩建会对民众祭祖提供便利,
但扩建背后带来的交通量呢?
难道周边道路就不用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吗?还是这就是台中市政府联合大甲区公所提出应对联合国的SDGs永续发展?
就像我妈妈一样,为了替里民公祭拈香,行经路途发生不幸事故,
间接替大甲殡葬园区赚进一条龙的服务?
难道不需要明文去说明补助款使用方式吗?
难道可以只把大甲殡葬园区当作台中市政府的“被动永续收入”,对于社区居民的用路安
全就可以不管不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