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文驳3000万土地超贷1亿元 媒体人揪他“这句话”公开承认违法
风传媒 钟秉哲 2023-07-08 17:57
民进党籍立委陈明文日前遭爆料花3000万元买地,却以儿子陈冠廷的名义超贷1亿元,陈
冠廷出面澄清符合农地贷款规范,陈明文也强调一切合法;然而,媒体人黄扬明今(8)
日于脸书发文狠酸,像陈明文这样公开承认未回避利益冲突的,还是第一次看到。
陈明文遭爆买地超贷后,陈冠廷7日凌晨澄清,被控的地是畜牧场,购买用地价格为3300
万元,申请土地融资2000万元,符合农地贷款规范,而建造畜舍及购买所需设备皆依专案
农贷规定;陈明文当日下午则说,自己是养猪户,也是农委会百亿基金辅导户,并强调养
猪场经得起监督,绝对合法申贷。
然而,黄扬明指出,依照《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范,“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
得与公职人员服务或受其监督之机关团体为补助、买卖、租赁、承揽或其他具有对价之交
易行为。”
黄扬明直指,陈明文在第10届立法院第1、2、5、6、7会期都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直接
监督农委会预算,结果陈明文公开承认用陈冠廷名义(该法定义的关系人)申请农委会的
百亿养猪基金,形同承认未回避利益冲突。
黄扬明提到,上届立法院,时任时力立委高潞以用曾因助理申请经济部补助,而遭到时代
力量党中央开除党籍,“这类立委未利益冲突回避的案件,其实层出不穷。只是像陈明文
这样公开承认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黄扬明也补充说明,陈明文和他儿子的贷款,与向农委会申请百亿养猪基金补助,是两回
事,补助归补助、贷款归贷款,依法,立委和其关系人就是不可以向监督的农委会申请补
助。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26894
备注:
有明文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