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会今天讨论财政部提出的“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祭出囤房税修法。高雄市长
: 陈其迈表示,囤房税属地方税,支持跨区开征,可以更有效的来抑制炒房。
: 财政部计画修改囤房税,从现行县市归户改为全国归户,其次是调高非自住房屋税率(囤房
: 税率),最高将从现行的3.6%调升至4.8%。地方政府可视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也就
: 是“囤房税”,目前已有台北与桃园等十县市实施。“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送议
: 会审议,尚未通过
想到房子的税喔,
本鲁分享一下实际的缴税状况:
我家的房子,不要算房子的价值,
光是公告现值乘以面积,
就有一千五百万了,
也就是成交价位落在三千万以上。
在自住的状况下,
这0.6趴的税率,
每年要缴多少土地及房屋税?
不到一万。
也就是
即使将囤房税的税率调高10倍,也就是6%,
三千万的房子,课6%税下去,
一年要缴的税也不到十万而已。
也就是名目6%税,实质抽到的只有0.3%的税
脱钩20倍。
因此囤房税应采用累进制,
上限要抽到名目税50%,
或是实价登录的10%,
这样能对房产 投资商品化 做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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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说当包租公就是多坏多该惩罚,
若屋主地主有诚实报税,
以及将承租出去的房地有缴纳
商用的税额,
那么包含包租代管、诚实纳税的房地,
移出抽囤房税则是合理的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