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买房子要跟银行贷款呢?
应该规定要全额支付。
但如果建商为了销售,而愿意消费者分期付款,由建商跟消费者自己达成买卖合约。头期款
与后序费用多少,由建商跟消费者乔。
这样好处就,比较不会发生,房子卖完,建商宣布倒闭。瑕疵都没有人来保固了。
如果分期期间,消费者无力支付。建商再把房子收回来,当二手房出售。
如果建案都跟建商广告说的一样,未来趋势涨涨涨。
建商如果在分期付款还完前倒闭,只要有利可图下,一定会有其他建商来并购。
这样消费者还是可以继续将分期付款转交给承接建商。
这时候建商收回来房子是不是还赚一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