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公开陈明通案等审议报告书 苏宏达:不让是非被颠倒
联合报/ 记者 许维宁/台北即时报导
台大社科院院长苏宏达,日前担任前新竹市长林智坚、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学术伦理审定
委员会召集人,以及陈明通违反教师法审议委员会召集人,今天于脸书上发文,呼吁教育
部和台大应立即公开涉林智坚丶郑文灿丶陈明通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苏宏达接受本
报电话访问指出,先前看到陈明通声明称“台大学伦会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寃案”,若觉得
是冤案则公布最公平,身为召集人,有义务捍卫社科院和学伦审定会声誉。
林智坚、郑文灿先前均遭学伦会认定论文抄袭且情节重大,双双遭撤销学位,并连带影响
指导教授陈明通遭外界检举指导不周。事隔近一年,陈明通由教评会认定未达解聘将可顺
利退休,但透过律师发声明,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寃案”并声明要帮林智
坚讨回公道。
苏宏达今天表示,先前在美国看到陈明通教授的声明,上周回国后思索多日,“我觉得这
是不对的,不可以这样污蔑台大跟审定会。”因此才决定今天发布声明,呼吁教育部和台
大公开涉林智坚、郑文灿、陈明通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
苏宏达指出,如果认为是冤案公告周知、全面接受检视最公平,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
理案件处理原则”虽然规定学伦案评审过程、审查人、审查意见等资料须予以保密;但原
则也指出,涉及国际声誉、严重影响社会观感或大专校院校长等重大学术伦理案件可适切
说明。
苏宏达表示,学位论文抄袭比对和审定报告书都是以学位论文本身为基础的客观分析,除
非涉及机密和专利没有不公开的理由;且三案已经影响台大声誉,教育部和台大更应该说
清楚。
苏宏达指出,用了连假时间思索,“才决定不可以让是非被颠倒。”所有结果,都是经社
科院审定会审慎做成的决议,陈明通无的放矢,等于剑指审定会、污蔑不公,身为召集人
有义务捍卫社科院和审定会。
记者欲再询问陈明通一案审议细节,但苏宏达表示,该部分先不回应,仅先以此呼吁盼以
正视听。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2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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