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pen (元)》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东森
: 2.记者署名:
: 记者刘人豪/高雄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下士退役A走81公厘迫击砲榴弹!搬家时没带走 装潢工吓坏急报警
: 一名谢姓男子45年前当兵时担任陆军兵工,趁管理军中砲弹的机会,竟在退伍时,将一
枚
: 81公厘迫击砲榴弹带走,他过了31年后搬家,将砲弹留在房内,新屋主找人装潢时,看
到
: 砲弹吓了一跳赶紧报警。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追诉权时效已过,判决免诉。
: 判决书指出,谢男1979年服役担任陆军下士兵工,负责整理并保管军中之砲弹,他明知
81
: 公厘迫击砲高爆榴弹(弹体内无火药而不具备杀伤力)是国军兵工厂制造,属于军用砲
弹
: ,竟于服役期间,趁保管军中砲弹机会,将砲弹占为己有,并于1980年退役时,将砲弹
带
: 离军中。
: 谢男2011年搬家,将砲弹遗留在高雄住宅,新屋主联系装潢业者动工翻新,于装潢过程
发
: 现砲弹后报警处理。
: 谢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但法院审理认为,公共危险罪的追诉权时效期间为10年,谢男
于
: 2011年11月1日移转建物所有权,随后将砲弹遗留在建物就未再占有砲弹,犯罪行为已
终
: 了,就算以犯罪行为终了日起,再加计10年追诉权时效,仍已超过追诉权时效,因此判
决
: 免诉。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498/d6498114.jpg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16/2521629.htm#ixzz84n8KTc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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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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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新闻后,真的觉得在台湾,军用品真的没有好好管制和检查,随便都能A出来耶...
怎么说呢? 以下完全都是我梦到的...
N年前某个朋友被我说服,义务役入伍的时候自愿去当伞兵,好像也混的不错。 某天晚上
他放假,接到他的电话,叫我下楼说要拿东西给我,结果人一来机车前面脚踏的地方,包
包打开看到我差点没傻眼...
一具主伞(图中后包)
干这个超大包的,放假的时候班长都没检查吗??
https://i.imgur.com/GcGqcBd.jpg
两具副伞(图中肚子上那个包)
https://i.imgur.com/ZvFJ4cY.jpg
和一些伞绳、引张带
就被他带出来了....
原来是要来炫耀给我看XD
还记得当时我在屏东伞训的时候,
伞具的储存和领取管的很严格,真的不知道我朋友怎么A出来..
从此不再相信台湾军队的管理能力惹QQ
但以上都是我梦到的,是虚构的,不要查我水表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