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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联合报/ 记者
曾增勋
、
周嘉茹
/桃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桃园客运色狼2度伸咸猪手吓坏少女 法院判拘役60天
4.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性骚扰事件延烧,桃园市41岁王姓男子去年底搭乘桃园客运公共汽车行经大溪区介寿路,
看见一旁穿着高中制服的女学生车上睡着,竟色心大起,接连2次伸出“咸猪手”偷偷抚
摸少女左大腿,少女惊醒出声制止,通报公共汽车司机送办,警方今天表示,王男事迹确切依
性骚扰防治法、儿少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罪嫌侦办。桃园法院最后判决王男拘役60天,可上
诉。
检警查出,17岁高中女学生当天下课,穿着制服搭乘桃客公共汽车,与王男一起乘坐公共汽车途中
,行经大溪区介寿路段,少女在座位睡着,王男见少女秀色可餐竟起色心,伸出猪手偷偷
抚摸少女大腿内侧,少女惊醒出声制止,继续睡觉,不料王男随后竟恶向胆边生,再度伸
手偷摸少女大腿,少生惊吓大声制止,并通报公共汽车司机报案。
王男侦讯时,坦承当时抚摸少女行为,但辩称没有性骚扰意图,少生在她父亲陪同证述时
,更哭泣陈述遭色狼抚摸大腿受到惊吓,客运公共汽车亦提供王男性骚扰少女监视器过程佐证
,检方复询后,将王男以2次性骚犯行,依性骚扰防治法、儿少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罪嫌起
诉,并请分论并罚。
桃园法院近日审理,王男为满足个人私欲,趁少女睡着不及抗拒触摸大腿,造成女生心理
阴影,王男虽之后坦承犯行,但未得到少女原谅,依违反性扰防治法罪2罪各罚,合并执
行拘役6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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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盖盖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