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遭免职法官如何传授诉讼策略?教性侵被

楼主: ShiFatOtaku (东区死肥宅)   2023-05-15 16:13:47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遭免职法官如何传授诉讼策略?教性侵被告这么做 对话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前年一名被安置在机构辅导的少年向伯父表示遭林姓主任“打手枪”,伯父向士林地方法院
保护官反映,法官姜丽香获报,本想联系台东地院主任保护官洪幸前往了解,但洪女已下班
。姜女将性侵资讯转告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侯教林法律攻防对策,职务法庭今判姜女、侯
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司法事务官并裁定停职。
这是史上首次在一份判决中有两名法官遭免职。林姓主任和侯弘伟间的对话也曝光,包括林
告知另名安置者“现在不断帮我套话”,侯回答“非常好、再多找几个去套话。”,侯还说
“我刚认真想一下,若告白被拒绝时间的讯息距离他诬陷你的时间不会很久,我觉得很OK。
”“好难圆是安抚耶。”
惩戒法院职务法庭表示,司法人员因执行职务只要知悉有“疑似”性侵害事件发生时,就应
该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不管加害人是否有性侵害实证、被害人愿不愿意通报,法律没授权
法官有裁量的职权;姜丽香主张不应通报,没能公正、客观、中立。
另外,姜丽香也把少年疑遭林姓主任性侵害的相关资料传给侯弘伟,侯再辗转提供给林,让
林可以在案件侦查时使用,姜女也违反少年事件处理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性
侵害犯罪防治法保密规定。
职务法庭认为姜丽香违反法官法第18条及法官伦理规范第3、5条规定,情节重大,损害人民
对法官职务信任。
侯弘伟明知林姓主任是涉嫌性侵害犯罪的被告,却任意提供姜丽香转告的资讯让林当证据资
料使用,职务法庭认定违反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损害法官尊严与职务信任。而侯还主动建
议林要如何取证,教导应讯时的注意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等于是充当他的“律师”,也违
反法官法、法官伦理规范。
职务法庭表示,姜丽香、侯弘伟违反法律关于审判职务的作为或不作为规定,是公领域严重
违失,且违反的还是攸关国家为维护少年或性侵害被害人隐私而不受歧视待遇的特别保护义
务,他们为了犯罪嫌疑人竟无视保密规定,或是任意使用被害人资料,危害少年隐私。
职务法庭认为姜丽香、侯弘伟的行为严重影响人民对法官公正审判的信任,动摇人民对司法
公正性的信赖基础,已不适合继续担任法官,因此判免除法官职务。
在征询司法院意见后,职务法庭考量他们职务性质、工作地域,判他们转任士林、高雄地院
司法事务官。在上诉第二审期间,两人停止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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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1)受害人:少年
性侵犯:林姓前主任
加害者:姜丽香、侯弘伟
(2)之前新闻有报林姓前主任与侯弘伟疑似有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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