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蹄
当初电影设定,常威在西门町开枪后,跟阿仁说要进去监狱进修。
结果出来组织了一票为利益结合的伙伴,进军火,占据点卖毒品。
昔日兄弟阿仁也不想跟他有所瓜葛。
还被憨春大仔说,这是走头无路的人在搞的。
如果搞诈欺,是不是成本少,高获利低风险。
警察还会帮忙通报讯息,法官还会轻判。
昔日好朋朋阿仁也会认同,跟他一起做大,还能跟憨春大仔联合。
结局变真善美发大财不是很好?
常威进修是不是没学好,导致走错了?
甘油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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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绿斑:那么好赚为什么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