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8751102 (你杀了一个我 还有千万个)》之铭言:
: 其实垃圾桶的政策并没有错
: 行人走在路上难道垃圾要乱丢吗
: 但是没有考虑到台北市民水准
: 这种家用垃圾跟本不能拿到街道的垃圾桶丢
: 或许等市民素质提升在广设吧
: ※ 引述《sunchen0201 (天道酬勤)》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TVBS
: : 2.记者署名:林莉 张家宝
: : 3.完整新闻标题:垃圾桶当自家!妇丢“2包垃圾加回收” 民众:常塞满
: : 4.完整新闻内文:记者 林莉 / 摄影 张家宝 报导
: : 发布时间:2023/05/06 19:42 最后更新时间:2023/05/06 19:42
: : 人行道上的垃圾桶,常会设在公共汽车站牌、捷运站出口附近,或是人多的地方,但这是方
: 便
: : 行人临时有垃圾要丢,却有民众把家里的垃圾也拿出来丢,有民众拍到,一名妇人直接
: 拿
: : 著2袋垃圾、以及回收物品,放置在公用垃圾箱旁,台北市环保局指出,稽查违规者,
: 最
: : 高可开罚6千元。
就这种小事情是有什么好吵?
罚款加开放检举就好,台湾最多的就是靠检举奖金赚钱的人,抓到一单最少罚1000,很快这些人就不敢拿家用垃圾出来丢了,垃圾定义不能超过30cm*30cm不就好了,为了柯批的说法,搞到全台湾没有垃圾桶,这有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