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佳琳
3.完整新闻标题:
路人拿手机狂拍警方取缔红线停车 违规车主骂“X”挨告
4.完整新闻内文:
54岁黄姓男子红线违规停车,警方获报前往处理时,张姓女路人拿着手机狂拍员警取缔画
面,黄男见状,认为张女就是检举人,对着她骂“干”,张女怒告公然侮辱等罪,但检察
官认为,黄男用语虽然欠妥,但整起事件是张女主动挑起的事端,黄男骂脏话主要是宣泄
心中不满,难以认定有侮辱犯意,侦结处分不起诉。
检方指出,去年6月24日晚间7点多,员警获报六合路上有驾驶违规将汽车停在红线上,员
警前往处理时,黄姓车主也现身准备移车,但因违规事实明确,员警依规定开单告发,此
时,张姓女路人拿着手机,狂拍员警取缔画面。
张女拍摄的行为引来黄男不满,他直觉是张女报警害他吃罚单,于是对着张女怒骂“干”
、“你再拍啊、你再拍”、“还不滚进去”、“干啊林北细啊(台语)”。
张女认为张男出言恐吓并辱骂她,报警提告恐吓及公然侮辱罪;雄检侦查时,黄男坦承有
说过这些话,但辩称自己只是讲话比较大声,且已被警方开单,心情一定不好,但张女还
开着闪光灯在那边照,让他很不舒服,才会开口骂人。
检方传唤当时处理的员警出庭,员警表示,当天有人检举车辆违停,黄男被开单一定心情
不好,又看到张女拿着手机在拍摄,很容易让人联想检举人就是张女;他印象中,黄男只
有对着张女叫嚣,并没有做出攻击动作或威胁性的言语,后来他们请黄男先离开现场,随
后警方才跟着离开,现场并没有爆发进一步冲突。
检方根据相关事证,认为张女在拍摄员警取缔违规画面时,造成黄男情绪失控口出恶言,
整起事件的争端应是张女所引起,所以张女应该要负较大的容忍义务,再加上“干”字不
算极其粗鄙低俗到不可容忍的词语,黄男应是为了渲泄心中不满才脱口而出, 因此认定
罪证不足,侦结处分黄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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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原来检方认为“干”字不算极其粗鄙低俗到不可容忍的词语喔?
这样的话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如果事件是被骂的人引起的话被骂的人要记得负较大的容忍义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