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让国三女儿男友过夜!发现“用过保险套”

楼主: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   2023-04-30 09:36:55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郭玗洁
3.完整新闻标题:
让国三女儿男友过夜!发现“用过保险套” 已嘿咻45次...母怒吉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一名单亲妈妈发现国三女儿和潘姓男大生交往,开明答应让潘男经常借宿家中,还请男
友开车接送潘男回学校宿舍,但她也告诫潘男,女儿才15岁,不准两人发生性关系,潘男也
拍胸脯保证不会。不料单亲妈却在家中捡到用过的保险套,一问之下,女儿坦承早已和潘男
在家嘿咻多达45次,让单亲妈崩溃将潘男告上法院。桃园地院审酌双方已达成调解,依45个
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潘1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潘姓男大生和国三少女琳琳(化名)相恋,从前年11月4日至去年4月24日交往期间
,经常借宿在她家。琳琳的妈妈虽答应让潘男借宿,但也多次告诫潘男,她女儿还未成年,
不准两人发生关系。不料琳琳妈却在家里捡到用过的保险套,而询问女儿后,琳琳也坦承多
次和潘男发生关系,交往近半年早就上床约45次,让琳妈愤而对潘男提告。
潘男到案后坦承犯行。琳妈的男友也作证,每次潘男来借宿,都由他开车载潘男回大学宿舍
,路程中也告诫他琳琳还没满16岁,两人不能发生关系,另也曾载潘男到琳琳就读的国中拍
毕业照,潘男确知琳琳未成年。
桃园地院审理,法官审酌双方已达成调解,母女俩也都表示愿意原谅潘男,并给他缓刑的机
会,依45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1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还可上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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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9/2489078.htm
6.备注:
1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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