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两人3天连续激爱 她控诉“第2天”被性侵

楼主: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3-03-20 13:49:31
两人3天连续激爱 她控诉“第2天”被性侵 法官判他无罪
联合报/ 记者 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1名妇人在网络结交男网友,2人连续3天性爱,妇人指控“第2天”性爱时,她已服用安眠
药,遭对方乘机性交;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妇人自认受侵犯后,仍与男网友再度性爱,证
据对男网友有利,判男网友无罪。可上诉。
妇人提自诉指出,2022年4月,她经交友软件认识男网友,因对方不想结婚,她于是明确
告知对方发生性行为时不可以在体内射精;2022年6月5日至7日三天,她与男网友连续性
爱,不过,其中6月6日时,男网友明明知道她已服药,还是不顾她的儿子睡在一旁,犯乘
机性交罪。
男网友坦承与妇人交往,否认乘机性交。他辩称,6月6日他睡在妇人家的客房,是妇人用
LINE打电话叫他去她的房间、想要性行为,他与妇人当天是合意性交。
法院审理认为,妇人关于案发时服用安眠药的时间,证述前后不一,妇人虽称有服用药物
,但依妇人、男网友LINE的通联纪录,妇人可传送、读取讯息,还可以主动拨打电话与男
网友通话,难以认定那天妇人处于精神、身体不能抗拒的程度。
判决书指出,依照男网友说法,他与妇人6月6日发生性行为后,还抱着妇人睡觉,妇人也
供称6月6日有与男网友共眠,只是不知有无2人相拥而已。
合议庭据以认为,如果男网友6月6日曾经乘机性交过,妇人为何还可以容留男网友在家中
、甚至与对方同眠?妇人自诉显不合理,没有证据显示男网友性侵,依“罪证有疑、利于
被告”原则,判男网友无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4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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