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追讨“党职并公职”溢领款项 大法官认证“合宪”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2017年通过“公职人员年资并社团专职人员年资计发退离给与处理条例”,要求各
机关重新核算威权时代党职并公职者的年资,并追回溢领的款项与优惠存款。国民党等单
位不服,兴讼争权;其中8案的承审法官质疑条例违反平等、法不溯既往等原则,侵害财
产权,声请释宪。宪法法庭17日为此作成112年宪判字第2号判决,宣告合宪。
司法院长兼宪法法庭大法官审判长许宗力表示,党职人员并非公职人员,当时国民党“以
党领政”操作,发函请考试院同意“党职并公职”年资,考试院以发布要点方式同意,立
法院2017年透过立法追讨党职并公职的溢领款,属于特殊重大公共利益,并未违反平等原
则。而要求退职政务人员应负连带返还退离给与部分,虽然是真正溯及既往的法规范,但
目的是确立及深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价值,避免国家再次重蹈党国威权体制,宪法仍可容
许。
许宗力指出,考试院1969年及1983年间发布采计社团专职人员年资的函令或年资互相采计
要点,明显违反上位规范,有重大瑕疵,故依函令或要点取得退离给与的专职人员,并无
值得保护的信赖,透过立法追索溢领款,并未侵害人民财产权,也未违反信赖保护或比例
原则。
铨叙部清查,共220名公职人员退休年资并入党职计算领取退休金,其中,政务高官溢领
退休金有17人,以前监察委员黄肇珩溢领543万元居首,侨委会前副委员长王能章溢领495
万元居次;前考试院长关中排名第3,溢领351万多元,铨叙部2018年5月11日做出追缴处
分。
该条例第4条规定,党职并公职者,应由最后核发退离的给与机关,扣除已采计的社团专
职人员(党职)年资后,重行核计退离给与;第5条则规定,有溢领退离给与者,核发机
关应自条例施行后一年内,以书面处分命领受人(政务人员)或其经采认的社团专职年资
所属社团返还。这边所称的党职,包含国民党各级党部、反共救国团、中国童子军总会等
。
声请释宪的法官主张,该条例针对已核计并实际领取退离给与的党职并公职者,要求相关
机关重新核算其公保投保年资、减低得受领的金额、命返还溢领金额,且无权利行使期间
的限制,违反法不溯既往、平等、信赖保护、不当联结禁止等原则,侵害宪法保障的财产
权。
铨叙部回应,当年党职并公职的目的在于落实以党领政,而后在报纸批评、党外民代质询
、监察委员调查、即将开放党禁等情况下,才报请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同意废止,显示制度
存废皆听从威权时期的政党指挥。2017年通过的条例,是为维护宪法所保障的公务员制度
,匡正党国体制,落实转型正义。
铨叙部说明,原制度重大明显违反上位规范,甚至违宪,新制溯及既往是为了达成极重要
的公益目的,可受允许;史料证明这些社团确实因为年资并计,而免除应自行支出的退职
金或退休年资结清,获得不当利益,故要求社团应负起连带责任(非政务人员溢领款项由
社团偿付),是为了保障弱势;重行核计的处分做成后,消灭时效适用公法的5年,并非
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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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这篇新闻写的搔不到痒处阿
大法官判决文里,疯狂的批判中国国民党耶
中国国民党在宪法法院的判决被骂成这样不出来回应一下吗?
判决全文:
https://reurl.cc/eXzr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