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0779Y (不用十年就是一条好汉囉)》之铭言:
: 南投现在打死人只要判几个月喔
: 有病找个理由南投人就可以打死他?
: 女童被舔是父母讲得还是女童讲的?
: 有验DNA吗
: 不然在南投随便讲个理由就可以打死人
: 还一堆人拍手叫好?
: 这到底什么化外之地呀
法官就看三件事情
1.伤势是否为致死主因
2.加害者是否可见结果
3.自首
A男罹患慢性病(糖尿病、肝病、肾脏病)影响
复原能力,且受伤后营养不佳,以致伤口不收久而溃烂,
后因罹患肺炎,导致败血性休克死亡,
法官认定死者受伤后住院至死亡,时间有其连贯性,伤害对死亡为诱因角色。
普通人遭受肋骨骨折+牙龈+多处挫伤是否会致死?
以伤势来说根本不是死亡的主因
很明显正常人应该也都不会觉得会出人命
因为他被打了所以住院
因为多重慢性病导致恢复能力太差
结果住院期间肺炎 最终败血休克死亡
这种案子才是宋世杰诡辩真正想表达的
能不能因为被打骨折后来去看病的路上走路不慎摔死
告把人打骨折的人谋杀呢?
最后就只成立普通伤害
然后自首减刑
案情本身关于是否女孩真的被舔
根本没有啥着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