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pple520 (洋 )》之铭言:
: 桥检是不是也要检讨一下,
: 最近的身障录事于2月17日8点11分39秒PO的以死明志文,结果两个多小时后就真的发生坠
: 楼惨死事件。结果不见媒体报导,事件始末始终充满谜团??
: 法务部是不是更应好好检讨桥检的行政管理措施出现何种问题呢?
: ※ 引述《coloryen (夕阳武士)》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ZxiOz0M ]
: 作者: Ren411097 (美仔) 看板: PublicServan
: 标题: [讨论] 桥头地检署违法监听,录事林俞任以死证
: 时间: Fri Feb 17 08:11:39 2023
: 桥头地检署违法监听,录事林俞任以死证明
桥检也是烂啊
整个司法体系就是共犯结构
加上一些落榜的法匠整天施展法盲拳
(落榜的只会躲在司法流言终结者后面发表一些护航文,多篇文章被法律系教授打脸)
前面我文章说的新竹工程师案件
后来从雄检移到桥检
新竹工程师也一直说不认识张翠琼
是要怎么妨害她自由?
桥检也真是的
有人滥诉就一直帮忙当打手去迫害人民
反观我们人民告检察官
都称查无不法、直接签结
连离职的检察官都开一个粉专
整天躲在后面到处抹黑别人
被网友告了
检察官又帮忙搓案,说什么这位离职检察官没有“指名道姓”骂人,是告诉人误会了
(一篇文章分五段,第一段跟第五段直接打出告诉人名字,中间二三四段的内容跟第一跟第五段有关,这样不是影射?)
阿呦
如果是我们人民没有指名道姓骂人
检察官开庭时一定会说:“被告你就是影射,不要再狡辩了!”
不信的话去查判决书
一堆没指名道姓骂人也被判有罪
有的打同音字、藏头诗也被判有罪
不要笑死人了
法律就是由你们这些没良心没品格的垃圾法律人解释的!
法律是随法官的心情解释的
见解随心变
共犯的证词不一
只挑对被告不利的部分采信
有利证词全都不信
判决书打一句“有利证词都是共犯在袒护被告,遽不足采”
这法官脑筋是不是有问题
被人民质疑标准不一
最后在判决书放大绝
“共犯之供述证据前后不一,非但全部不能采信,本院本于自由心证,采信部分证词”
只采信不利的,不采有利的
道理说不过
才跳针自由心证
垃圾法律人
详情可搜寻“萧明岳案”
就是被自由心证搞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