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志工遭庙公性侵 要拿赔偿金“又被硬上

楼主: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3-03-04 19:47:32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沈继昌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志工遭庙公性侵 要拿赔偿金“又被硬上”....母在楼下竟不知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徐姓庙公于2021年5月间,见领有身障手册女志工竟起淫念,趁庙内无人时把对方
拉进小房间,违反女志工意愿下逼对方口交,随后又性侵得逞。同年11月,徐男承诺要赔
偿女志工,却趁对方到庙里要收赔偿金时,再度伸出狼爪硬上性侵得逞,家属获悉后决定
报警提告。桃园地院审结依2个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各处7年6月有期徒刑,应
执行10年有期徒刑,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徐姓男子在桃园市某宫庙当庙公,2021年5月某日下午,见庙内女志工独自一
人在小房间整理杂物时竟起淫念,在未获其同意下,要求女志工为其口交得逞,随后见女
志工不懂得反抗,又硬上性侵得逞。
事发后徐男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赔偿,2022年1月某日上午,女志工在妈妈陪同下到庙宫
领取赔偿金,徐男却仅同意女志工上楼领取,妈妈则在一楼等待。未料徐男竟再起色心,
借口支付4000元赔偿金,诱骗女志工至2楼,利用其无法对外求助与反抗,先抚摸其胸部
与下体,再硬上性侵得逞,女志工随后下楼时告诉妈妈,母亲于是带她提告。
桃园地院审理时,被告徐男坦承曾与女志工发生性行为等事实,然矢口否认犯行,辩称都
是女志工自愿发生性行为,事后有付100元给她,后来才知道对方是身障人士。
法官审酌,被告明明知悉女志工为心智缺陷之人,为满足一己色欲,以违反其意愿方式对
其强制性交行为2次,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之守法观念,严重侵害身障者之性自主决
定权,更使女志工身心受创留下恐惧阴影;且始终否认犯行,还以两情相悦辩解,未曾与
女志工达成调解或部分赔偿损害,犯后态度不佳。法官合议庭审结,依对心智缺陷之人犯
强制性交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7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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