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全家超商这样行销算诈骗了吧

楼主: ndhuwei (turtlenick)   2023-03-03 23:02:31
原文恕删
本文已尽量精简,但为交代经过篇幅还是偏长,请斟酌阅读
但我能保证,如果你对于这件事有兴趣的话
我绝对不会糟蹋你的阅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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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情在2/17就落幕了
但因为最近比较忙(ㄌㄢˇ)
直到现在才更新进度,让各位久等了
在第一次反映(2月8日中午)后
当日下午哈根达斯就有来电
表示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全家会拿已经停售的礼券当作图档和文案行销
表示愿意再补偿2张200元公关券
(我兑换2组也就是补4张)
我在电话中表示,这样的补偿就算补回票面价值
也不符合原本应可兑换的价值(每组原本可兑换大概1100元价值的商品)
且公关券不能与任何折扣活动并用
只能购买原价产品
故要求他们提供文案中的礼券
但因为文案的礼券已经停售,哈根达斯说全家确实无法提供给我原方案礼券
我说那我觉得每组要补偿4张200元(加上原本的2张,每组共6张)才能接受
哈根达斯表示会把我的诉求带回上层和全家,但不能保证结果
当天稍晚我就发了原文说明原委
很荣幸获得许多讨论及意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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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2月9日)
哈根达斯来电,表示他们愿意照我的诉求赔偿
但因为我前一晚蒐集诸位意见和研究相关法规后
认为这个已经违反公平交易法和消保法了
但我当天提的诉求也只是让总价值回到我原本应得价值而已
于是向哈根达斯提到消保法第51条的规定
认为这样就算不是故意所致之损害
至少也构成重大过失,应赔偿3倍惩罚性违约金
加上原本应计的那1组,总共要赔我4倍的1200元公关券或是4张下午茶兑换券
而我兑换2组,故应赔偿2400元公关券或是8张下午茶兑换券
但我也向哈根达斯坦言,我知道我的主张是要到提告后才有可能达成
考量时间成本我不一定会这样做
因此另外提了一个赔偿倍数给他们
值得一提的是,哈根达斯在我提到消保法51条的时候,就有主动提到1倍、3倍、5倍的惩
罚性违约金
代表他们应该是真的有做功课才回电给我
而且很客气地表示会将我的诉求再次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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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哈根达斯再次来电,表示他们每组愿意提供我XXX元的公关券,或是X张的双人下午茶兑
换券的赔偿,而且原本的2组共4张200元券也不收回
而他们提的数字,其实比我前一天提的诉求还多一点点,但每组赔偿总数量“不超过”3

于是想了一下之后,决定选择接受X张双人下午茶兑换券和解
哈根达斯此时提到因为公司作业需要,希望留我到全名和身分证字号
我表示我可以提供全名,但不愿意提供身分证字号,客服也没有强迫我留
表示会请类似lalamove的快递直接送到我指定地址,因此要我亲签
但因为当日是周五,而且我隔周行程不确定,故约定2月13日再来电确认寄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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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
哈根达斯来电,我表示我14日至16日不在,没办法亲签
于是就约定2月17日中午送来
但此时哈根达斯提到,他们希望我签一份文件,并且在电话中事先念给我听
但我听完之后就知道这是保密条款
于是坚决表示我不会签
如果要签保密条款的话我宁愿等法律程序再获得赔偿
客服听闻后,急忙澄清说这个是每次专案签收(不确定正确用词了)都有的制式文件
不是针对这件事才要我签的
但我一样拒签,于是客服说他帮我询问看看能不能让我到原本领货的全家门市领取赔偿,
这样就不用签文件了,我同意
稍晚客服再度来电
表示全家说他们流程上没办法这样处理
但同意我不用签署任何文件
只要签收赔偿的礼券即可
于是就约定照原本订的日期配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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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
快递如约送来赔偿的礼券
签收包裹单上注明全家和哈根达斯提供面额799元的双人下午茶券X张
https://i.imgur.com/ocZoBTJ.jpg
https://i.imgur.com/VA4vDh7.jpg
下午哈根达斯来电确认我有没有收到礼券
我表示有,于是哈根达斯就礼貌性地再度致歉,事情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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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我没有签保密,我干嘛不透露我获赔的下午茶券张数?
其实我会坚持这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是觉得如果每个人都接受本来就应得的价
值的补偿而已(以本案来说就是每组补偿到1100的价值)
,这些大公司可能会继续用这种手段(不论故意与否)来误导消费者
等到被发现问题后再补偿到原本价值就好,这样企业根本没有任何损失
但因为哈根达斯在本案其实从一开始就很有诚意要和解,都有如约回电,就算没有具体进
展也会先来电告知
我感觉得出来哈根达斯是很看重这件事
所以就不造成哈根达斯的困扰了
加上我觉得如果我公开赔偿张数
其他人也许就只要拿着兑换证明和我这篇文章
就能轻松获得和我一样的赔偿
虽然以前的我可能觉得无所谓
甚至就是希望大家能获得和我一样的赔偿才公平
但随着年纪的增长
对于种树给别人乘凉,心里还是有些不平衡
因此我选择将协商经过分享给大家
至少让跟我一样被误导参加活动的消费者知道哈根达斯是由意愿处理的
但能争取到多少权益,就看自己的造化或是接受程度了
最后补充一件事
其实哈根达斯有跟我解释他们跟全家都有持续交流意见和能处理的方式
但考量单一窗口的资讯传达正确性
他们协议请哈根达斯做为与我联络的单一窗口
虽然我觉得应该是全家要出来,但也理解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全家地位比较大
所以叫哈根达斯主责处理?)
总之,事情能不到消保或法律程序就能解决
实在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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