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XXGGYY ((4X鲍))》之铭言:
: 判决指出,若有诉求须对政府抗议,应可透过其他平和方法,例如演讲、文宣、网络宣传等
: ,达到抗议效果,但钟琴长按喇叭已经影响总统府周边交通安全、公共安宁,认为裁罚没有
: 违误,判她败诉。
我不知道这哪位
但是法官的判决内容也太.....
谁规定对政府抗议
有其他平和方法
就不能使用激烈的抗议方式?
如果这样
那你要不要去把郑南榕挖出来判他个公共危险还是纵火罪?
人死了,刑法判不到?
那,要不要把当年把林义雄绝食时在旁边力挺的几个现任大官们
办个加工自杀罪?
更别提凯道抗议又不是只有一次
几十年下来都几十次跑不掉了吧
汽车喇叭有多大声?
有比几十上百只空气喇叭,加音箱麦克风吵吗?
这蓝绿都有
全部抓去罚钱填充国库啊
真的要办我是没啥意见啦
只是这个理由真的没问题?
那你们法官以后讲好啊
演讲、文宣、网络宣传才叫和平抗议
其他上街头的,演行动剧的,绝食的,办夜市的,搞演唱会的
在那边撒泼打滚自掐的
全都是非和平抗议
环保局该开罚噪音的开罚
交警该开罚妨碍交通安全的开罚
另外公共危险罪与社维法也很好用
记得要用啊
你要确定其他法官也接受这样的法律见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