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杨淑闵
3.完整新闻标题:跨性别免术换证吴宇萱案 伴盟乐观期待结果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1日电)伴盟今天表示,所代理的跨性别女性吴宇萱,
在无性器官摘除手术完成证明下欲登记为女性释宪案,昨天裁定程序上不受理,
但非认可此规定合宪,且有胜诉前例可循,乐观期待结果。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发布新闻指出,依台湾现行制度,若要申请变更性别登记,
根据内政部行政函释,申请人被要求应检附二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鉴定的诊断书及
合格医疗机构开立的性器官摘除手术证明。
伴盟并说,人权团体多年来强烈批评上述规定侵害宪法所保障的性别自主权、身体自主权
与资讯隐私权等基本人权;伴盟于2020年11月陪同吴宇萱向台北市中正户政事务所
要求变更性别登记,被拒绝后开启后续诉愿与行政诉讼。
承审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认为上述内政部函释确实有违宪疑虑,于2021年12月裁定停止
吴宇萱案诉讼程序,并依职权声请释宪。
伴盟并说,昨天宪法法庭裁定程序上不受理,最主要理由是认为此为法官声请释宪,
若法官判断内政部发布的行政函释有违宪情形,可直接拒绝适用,
所以认定尚无释宪余地。
伴盟认为,这次宪法法庭不受理的理由并非认同内政部要求强制手术合宪,相反的,
宪法法庭是认为行政法院可以迳行判断相关行政命令是否违宪,以及是否拒绝适用。
伴盟进一步指出,如同伴盟义务代理的另一案“小E免术换证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
2021年9月判定相关行政命令违宪,就个案判决拒绝适用,并判此案当事人胜诉;
接下来吴宇萱案将回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继续审判,伴盟乐观期待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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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看伴侣盟的脸书 虽然这次申请释宪结果是程序上不受理,
但有两位大法官写的协同意见书和不同意意见书,都认为强制跨性别者接受手术乃属违宪
之后可能就像 跨国同婚 之前走的路那般:
一位位跨性别要上法院打官司,然后法官判可免术换证,但判决结果只对个案有效力,
然后等看要到哪天内政部才愿意改函释,
或是哪位法官判不同意免术换证,才能拿这败诉结果再去申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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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免术换证 在法律上 其实没啥好争的,
前几天香港也有个类似的案件,是一位女跨男胜诉了,法官判决他可以免术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