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官性侵部属被起诉 记过免职

楼主: kid33   2023-02-05 20:23:09
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记者
蒋永佑、廖炳棋
/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警官性侵部属被起诉 记过免职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侦查队长陈彦锦,去年遭爆酒后在警局内性侵女下属的离谱情事,台
北地检署查出,陈男犯案多达五次,其中有三次既遂、一次未遂,地点分别于女方住处、
车上及办公室,检方昨依强制性交及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陈;陈另一次被控在汽车后座性
骚扰,因逾六个月告诉期限,获不起诉处分。
现年四十七岁的陈彦锦出身警官队,外表高大挺拔,后来投身刑事侦查,绩效斐然,历任
刑事警察局、台北市刑大毒品查缉中心及侦五队长,后来外派北市文山一分局及中正一分
局侦查队长,原是警界明日之星,昨天已被记两大过免职。
陈彦锦去年遭女下属检举,指他值班时外出参加侦破竹联帮、北联帮于北检大门当街斗殴
案的庆功宴,之后带着酒意返回分局,邀约该名女下属进入他侦查队长办公室。
当时陈彦锦先对女下属言语骚扰,后来竟将女方强拉入侦查队长寝室内性侵,过程全被分
局监视器拍下。被害人事后于去年六月三日,持医院验伤单至台北市妇幼警察队提告,台
北市警察局也立刻将陈停职调查。
已婚的陈彦锦辩称,全案是男女感情纠纷,自己只是婚外情,双方是在你情我愿下发生性
行为,而非强制性交,并希望与女方和解却遭拒绝。
据了解,被害人碍于陈彦锦官威,从二○二○年十二月第一次遭性侵起,便不断隐忍,直
到二○二二年六月忍无可忍打算请调,陈男仍不愿放手,决定出面检举;对于陈男指称两
人是男女朋友,被害人无法接受,表示是陈男一厢情愿,自己从头到尾都是被强迫的。
检察官检视被害人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监视器画面,以及被害人之前遭到性侵时,曾向身旁
友人诉苦等对话纪录,未采信陈彦锦辩词,认定陈共有五次犯案,除了二○二一年性骚扰
告诉逾期外,其他有三次性侵既遂、一次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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