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qqa (Aqqqa)》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94087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公亲变事主!见喝醉水电工骚扰女子 他2拳打瘫对方有罪还要赔545万元
: 2023-02-01 09:05 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 曾姓男子前年见喝醉酒的柯姓男子骚扰、拉扯王姓女子,上前劝阻却被呛声,他忍不住出
: 手痛殴柯2拳,导致柯倒地不起,因脑出血而智能严重缺损、无法眨眼或动手指,完全丧
: 失自主生活能力,一审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曾3年4月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曾应
: 赔偿545万余元,可上诉。
: 曾2021年5月21日晚间10时许,在住处前目睹柯拉扯、骚扰王女,他上前阻拦却遭柯辱骂
: ,因而心生不满,往柯左侧头部用力挥击一拳,柯因酒醉而重心不稳,跌坐在地。
: 曾原本已转身离去,但心中怒气难消,再度回头朝柯的头部痛殴一拳用力挥击,柯倒地不
: 起,后脑撞击地面,头部外伤合并创伤性脑出血,导致柯智能严重缺损再也无法回复,至
: 今入住养护中心,全天候得依赖他人照护。
: 曾供称当时看到柯一直骚扰王女,才会出言制止,之后被柯出言辱骂,因而意气用事出手
: 殴打,不是有心去打柯,他不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真的很后悔,很抱歉。
: 台北地院根据监视器画面等证据,认定曾动手殴打柯,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曾3年4月徒刑;
: 民事部分,柯请求赔偿医药费、喘息服务费、看护费、护理之家费、劳动力减损、精神慰
: 抚金等共1508万余元。
: 曾于民事诉讼未出庭也没有提出任何声明,台北地院指出,曾确实造成柯无法回复的伤害
: ,但柯入住护理之家费用,皆由新北市政府社会局全额补助,此部分不能许可;另法院审
: 酌柯案发前从事大楼水电工作等一切情状,认为曾应赔偿柯545万余元。
现在的人真的不要太过正义
远距离帮忙拨打110让警察去扛责任即可
我还记得曾经大马路两线道的中央 有一个摩托车倒在地下
有一个女生 在马路中间失去意识
看外表打扮 以为是中年妇女
于是把摩托车打横提醒后方来车
没想到扶起来 打开安全帽是一位正妹 还香香的
但正妹没有意识 等待了约三分钟才睁开眼睛
用水汪汪泛泪的大眼 看着我说
[是不是你撞我的] ....
我马上澄清不是.... 最后撞他的蓝色拖板车司机回头说是他撞的
才洗清了我的嫌疑
其实是想提醒大家 不要太过好心 公鸡真的会变成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