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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17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大生亲女同学脸颊被告 检方认定非性骚扰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17日电)嘉义某大学张姓男大生去年9月受邀到一名女大生租屋处
喝酒聊天过夜,男大生因亲吻女生脸颊被提告性骚扰,检方认为还有其他女生在场,且非乘
人不及抗拒,以不起诉处分。
嘉义地检署今天发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张姓男大生与女大生为朋友关系,张男受到女大
生邀请,去年9月3日晚间前往女大生租屋处,与其他3名女大生一起喝酒聊天过夜,隔天凌
晨时躺在双人床上的张男牵着女大生的手,并依续亲吻女大生的脸颊及额头,遭女大生向警
方提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
张男坦承有亲吻女大生,但否认有违反性骚扰犯行,他供称,女大生邀请至其租屋处喝酒聊
天,当时还有其他3名女生,后来并躺在床上看恐怖影片,凌晨时,大家都累了,则躺在两
张双人床上休息。
张男表示,与躺在旁边的女大生牵手、互抠手心,因感觉女大生没有抗拒,也觉得气氛浪漫
,则转头亲吻女大生的脸颊及额头,若女大生不愿意,当下可向其他女生反应。不过,这名
女大生觉得受到侵犯,对张男提出违反性骚扰告诉,警方并依法函送法办。
检方认为,张男亲吻女大生脸颊及额头不是同时发生,是在两人牵手后进行,与性骚扰构成
要件乘人不及抗拒而亲吻的行为不合;且张男与女大生隔天上午的相处很正常,加上女大生
还答应张男使用租屋处浴室洗澡,因此,难以认定张男有涉及性骚扰行为。
检方也提到,张男与女大生就读同一所学校,校方开启性别平等案件调查程序,调查结果报
告,认为张男的行为不成立性骚扰。检方指出,张男对女大生的行为,并无其他积极证据认
定张男有涉及性骚扰,因此以不起诉处分。(编辑:郭谕儒)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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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O
现在在监狱
不知道 过得好不好
要过年了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