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呼吁竹科管即刻提告! 王鸿薇:林智坚

楼主: WuSam (藤原豆海)   2023-01-16 10:57:08
呼吁竹科管即刻提告! 王鸿薇:林智坚抄袭国家标案快过追诉期
ETtoday新闻云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抄袭案,自111年7月5日爆料与111年8月24日中华大学公告
中华大学学术伦理委员会认定林智坚之硕士论文抄袭国家标案结案报告至今将近半年,迟迟
不见竹科管理局有动作,立法委员王鸿薇说,若竹科管理局如不提告,恐涉嫌放任、包庇,
涉嫌图利及渎职,要求即刻提告捍卫国家财产。
王鸿薇表示,林智坚抄袭罪证确凿,但竹科管理局对她检举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涉嫌抄袭报
告迟不处理,如果拖过六个月追诉期,林智坚侵害国家财产权,将会无法追究,竹科管理局
应该主动说明进度。
王鸿薇补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7 、241条,公务人员于执行职务知道有犯罪发生时,应
该进行告发。本件是竹科管理局财产受到林智坚剽窃,林智坚已涉嫌违反著作权法,针对林
智坚论文抄袭标案结案报告,竹科管理局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最慢在中华
大学认定抄袭的110年8月24日起算6个月内,也就是111年2月24日前,对嫌疑人林智坚提起
告诉。从揭发至今已经快过半年大限,竹科管理局应该早就要有动作,如今进度到哪里,从
中华大学学伦会认定有抄袭后到现在竹科管理局都做了什么调查,应该要立刻向全民报告。
王鸿薇最后呼吁,依据法院上所采取的实务见解,公务人员明知林智坚违反法令侵害国家财
产,却自行决定不为提告而使林智坚免于国家的追诉,竹科管理局的局长跟法制人员,使林
智坚免于刑事告诉而成为林智坚的共犯。
王鸿薇强调,自己在揭发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案过程中,就多次提醒竹科管理局必须就侵害
国家财产权的部分提告,包括去年爆料后7月就寄出检举函、9月份记者会呼吁、10月到台北
地方法院告发,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竹科管理局请尽速提告,不要置若罔闻,政府机关故
意作贱国家财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6/2423872.htm#ixzz7qWONen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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