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换约转售限制不溯及适用 绝非护航投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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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5日电)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内政部今天说,换约转售限制规定不溯及适
用,修法绝不打折、不是为投资客护航,将更有助落实严格执行,对于造成民众担忧或疑
虑,表示诚挚歉意。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依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平均地权条例规定,预售屋买卖契约的“买
受人”,在签订买卖契约后,不得转售买卖契约给第3人。该限制不适用于施行日以前已
签订契约的买受人,所以在施行日后还是可将契约转售;但之后接手购买契约的新买受人
,仍须依法适用该限制规定,限制不得再为转售。
对于部分人士认为修法大打折、开后门护航投资客等质疑,内政部解释,采不溯及适用,
是考量目前预售屋市场仍存在有2至3年前签订的契约,限制换约并非当年购屋人所能想像
,若全面适用于法律施行日前的契约,确实有违法律的不溯及既往与信赖保护原则。
内政部表示,预售屋的购屋人除投资客外,还有许多真正自住需求者,其在签订契约后仍
可能因例如调职后财务发生状况等因素,而必须转售,如果骤然全面适用恐伤及无辜,影
响其财产上的权利。
内政部说,无论是向建商购买,或是换约取得的预售屋契约买受人,只要是在施行日以后
签约,都会受到限制换约转售规定的管制。因此,投资客没有接手既有契约的诱因,不会
因不溯及适用而出现新的炒作与哄抬涨价。
此外,对投资客来说是越早脱手越有利,内政部指出,因此将迫使投资客采折价转售,且
如果无法顺利找到买方接手,投资客仍必须等到完工交屋后才能解套、或面临断头解约窘
境,绝非为投资客护航。(编辑:苏志宗)11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