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酒驾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国民法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3-01-15 16:06:35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酒驾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国民法官参审案首例
4.完整新闻内文:
酒驾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国民法官参审案首例
高姓男子酒驾撞死路人后逃逸近12小时落网,警方漏夜掌握他酒驾犯罪事证后,昨天午后将
高男依酒驾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记者林嘉东翻摄)
https://i.imgur.com/raFJvzB.jpg
2023/01/14 05:40
首次上稿 01-13 23:41
更新时间 01-14 05:40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市高姓男子12日清晨涉嫌酒驾撞死路人,弃车逃逸近12小时
后,才在警方策动下投案;辖区基隆市警二分局依涉犯公共危险等罪移送法办,基隆地检署
复讯后,认定高男涉犯酒驾致死重罪,恐有逃亡、串证之虞,昨天傍晚向法院声押获准。由
于国民法官新制本月刚刚上路,此案可望成为基隆市首例国民法官参审案件。
警方调查,22岁高姓男子前天凌晨到友人位于基隆市祥丰街住处饮酒,清晨5时许,开车返
回中正区八斗子住处途中,疑似不胜酒力,涉嫌撞上正准备搭车到台北市上班的52岁陈姓路
人;由于冲撞力大,陈男被撞飞5公尺远,多处骨折,当场死亡。
高男肇事后弃车逃逸,警方随后在碧砂渔港找到肇事的白色轿车,循线查出驾驶是22岁高姓
男子。
由于高男肇事逃逸并未返家,也不接电话,警方传手机短信给他,希望勇于面对,成功策动
出面投案;高男告知警方他躲藏在女友住处,5时许被警方拘提到案。
警方立即实施酒测,测得呼气酒测值每公升0.06毫克,经漏夜蒐证,掌握酒驾犯罪事证,将
高男依酒驾致死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
检察官李怡蒨复讯后认定,高男涉犯酒驾致死重罪,恐有逃亡、串证之虞,昨傍晚5时许向
法院声请羁押,法官昨晚召开羁押庭,晚间8时许裁准。
由于国民法官新制已于今年元旦正式上路,国民法官专审与死亡有关重大刑案或故意犯罪因
而发生死亡案件;其中,酒驾致死罪属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之罪,一旦高男酒驾撞死
人经检方起诉后,可望成为基隆市首例国民法官参审案件。
基隆市中正路前天清晨发生一起死亡车祸,警方随后在八斗子渔港一街找到白色肇事车辆,
车子右侧毁损严重;警方逮到肇事逃逸的22岁高姓男子,测得呼气酒测值为每公升0.06毫克
。(记者林嘉东翻摄)
https://i.imgur.com/E5yWmp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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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中华民国刑法第 185-3 条
1.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零点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2.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百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
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3.曾犯本条或陆海空军刑法第五十四条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经缓起诉处分确定,于十年
内再犯第一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三百万元以下
罚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百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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