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太阳光电四大协会吁政府设“绿能专区” 

楼主: monnom (桂)   2022-12-30 19:50:47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吴珍仪/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太阳光电四大协会吁政府设“绿能专区” 不让配合业者为寻地所苦
4.完整新闻内文:
针对近期传闻“光电业者不用出本钱,就可以一本万利。”的说法,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商
业同业公会、太阳光电产业永续发展协会、太阳光电产业协会,以及SEMI太阳光电委员会
共同发出声明表示,“这是对光电业者的极度抹黑,有心人士不断绘声绘影,不论是枪击
案、黑道内部纷争等全都归咎于太阳光电业者,已严重打击数十万名太阳光电产业从业人
员的信心”。
公协会声明指出,再生能源是全球公认降低地球暖化、解决极端气候的最佳方式,“2050
净零排碳”已是全球共识,台湾身为国际社会的一员,且是出口导向的国家,不可能自外
于世界,在国际大厂纷纷要求“零碳”产品,加上台湾因火力发电导致空污严重的情况下
,发展再生能源已是台湾政府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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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是2025年或是2050年要达到20G(十亿瓦)或80G(十亿瓦)的电力装置容量,光靠
建置屋顶型太阳能板来发电是不够的,必须发展地面型光电,但台湾地小人稠,土地面积
不够,因此政府推出“一地两用”的光电政策,渔电共生、农电共生因应而生。
建置太阳能发电案场需要土地,跟多数营建业一样,都需要土地开发商的协助,但土地开
发商素质参差不齐,不免有地方势力介入,多数贫脊的地方,都因光电业者要盖案场,被
土开商“圈地”,并随意哄抬地价,把租金炒到天高,这已让业者开始望地退却;甚至有
地方势力对光电业者索取“保护费”的事件时有所闻,光电业者才是光电土地乱象的受害
者,并非得利者。
光电案场的完成,除了土地外,最重要的是建置商(EPC)及投资商,也就是真正的太阳能
业者,建置商就如营造厂,赚的是辛苦的工程款及管理财;投资商,也可称为民营电力公
司,他们赚的是20年的稳定固定收益,且电厂建置成本都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回收。
公协会表示,“开发圈地”的乱象严重危害到台湾光电产业的发展与形象,呼吁中央及地
方政府出面打击这些不肖的“绿能蟑螂”,端正歪风;公协会更要请求政府筹设“绿能专
区”,在新的《国土计划》中,划定绿能用地,不再让配合光电业者再为寻地所苦。在台
海关系紧张的此刻,电力自主已是“国安层级”,加强分散电网与稳定电力是当前政府刻
不容缓的要务,其中,太阳光电案场扮演最关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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