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林益世涉收贿6300万元恐逃亡 再延

楼主: lycppt (清)   2022-12-16 09:25:31
自由时报
独家》林益世涉收贿6300万元恐逃亡 再延长限境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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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林益世(右)涉收贿重罪被判刑,有高度畏罪逃亡之虞,且已上诉最
高法院审理中,裁定16日起,将林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左为林妻彭爱佳。(资料照

2022/12/16 06:29
首次上稿 12-15 22:46
更新时间 12-16 06:29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收贿6300万元,历审都判决有罪,高
院更一审今年6月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判刑4年10月徒刑,检方不服,已上诉最高
法院审理中;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林益世涉收贿重罪被判刑,有高度畏罪逃亡之虞,且已
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裁定今(16日)起,将林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高院更一审裁定书指出,林益世因涉嫌贪污案件,且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因此高院审理
期间,裁定自2020年4月16日起制出境、出海8个月,并自2020年12月16日、2021年8月16日
、2022年4月16日起,各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高院更一审认为,林益世被限制出境、出海案,将于本月15日届满,依据检察官、林益世和
林的律师陈述意见,并审酌全案卷证,及林益世被高院更一审依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
罪,判刑4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2千万元及美金31万7500元均没
收,检察官不服判决,以林涉犯违背职务收贿罪,且犯行重大,已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则
林涉犯收贿罪嫌仍属重大。
更一审认定,检方上诉指控林涉违背职务收贿罪的法定本刑是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之罪
,加上林被更一审判刑4年10月,客观上,林有高度畏罪逃亡可能,另考量其学经历、经济
能力、犯罪情节,有将林实施境管的必要性,因此裁定林应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此
案可抗告。
最高检察署特检组(已裁撤)起诉指控,林益世担任立委的2010年期间,涉嫌协助地勇公司
争取中钢持股的中联公司转纑石契约及其下游中耀企业炉下渣契约,收受地勇公司负责人陈
启祥6300万元,并在行政院秘书长的2002年期间,狮子大开口索贿8300万元未遂,涉犯贪污
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罪。此外,林益世尚有1580万元的不明财产,触犯财产来源不明罪

虽然林益世均否认犯罪,台北地院不采信,但认定林益世只是向中钢和中联经营阶层恐吓,
并非直接施压中钢大股东经济部,不构成贪污罪,仅依刑法的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
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林7年4月徒刑。检方、林益世均不服判决,上诉高等法院。
高院审理后采取“实质影响力说”,认定林益世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罪,改判
12年徒刑、褫夺公权8年,财产来源不明罪部份判2年、褫夺公权2年,并科罚金1580万元,
共判刑13年6月,褫夺公权8年,并科罚金1580万元。
最高法院审理后,将林涉违背职务收贿6300万元案,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审理;至于林被控
索贿8300万元、洗钱部份,因罪证不足,均无罪确定,林涉财产来源不明罪遭驳回上诉确定
,林入狱后,已获假释出狱。
高院更一审则认定林只构成“公务员假借职务犯恐吓得利罪”,且审理逾8年,依速审法减
刑,改判4年10月。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审理。
https://bit.ly/3j1hT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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