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遭搜索约谈 他轰“4大荒谬” 预言

楼主: freeclouds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2022-12-15 18:59:49
他字案确实是可以 搜索 扣押 拘提阿 只是这件事情被监察院提案纠正过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13207
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于本(107)年12月12日通过监察委员王美玉所提法务部之纠正案
,本案缘由于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与法务部调查局侦办国家安全法案件,以他案方式预立
传票与拘票与搜索票(三票齐发)方式,同时将嫌疑人等以证人身分传唤、拘提暨搜索到
案,引发各界质疑是否现行他案制度均得以上开方式,剥夺被告应受刑事诉讼法第95条之
告知、缄默权与律师到场协助之权利。 经立案后,向法务部调阅相关卷证,并咨询相关
学者专家,及约询相关法务部主管,发现上开作为并非仅为单一个案,其涉及检察机关侦
查“他”字案件的现行实务,普遍采用非法定方式结案,违反宪法第16条侵害诉讼当事人
之基本人权,确有重大违失,自应予纠正并促其注意改善。
不过我是觉得本案应该已经列为侦字案了吧 如果只是他字案就允许搜索立法院
那以后可能立法院真的会大乱XD
另外如果要声请羁押的话 本案应该会转列侦字案 如果只是他字案是不能声请羁押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283
四、“他”案进行中,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应即改分“侦”案办理 :
(一)案件经调查后,发现有特定人可能涉嫌犯罪。
(二)告诉之案件,告诉人已明确并表明告诉意旨,经调查后,认已可能
涉及特定人有犯罪嫌疑。
(三)检察总长或上级检察署检察长命令实施侦查。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或声请法院裁定许可羁押
今天的新闻都还没提到转侦字案 如果是这样今天复讯后可能也只是无保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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