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开车出去常被对向来车闪到,不管是汽车还是机车
路上大概一半的车灯是朝上对人眼睛照的。
但正常的车头灯应该是,对着墙面照,光线的最高高度不能高于车灯的高度吧。
正常来说唯一对向来车车灯能照到你的眼睛的情况,是对向或是你正在爬坡。
但路上一堆汽机车都没有遵守这个规定,就算没开远光灯还是很刺眼。
乡民天天抱怨这抱怨那,但政府有关心夜间行车的礼仪和安全吗?
我总不能拦对方车或是开窗伸手比手势,因为能比的手势只有中指有含义。
这也不是LED的问题,是安装的时候有没有调整高度的问题。
都说自已改LED验车不会过,怎么没看到有人验车灯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