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他带“450万名表”来台维修 入境一开行李惨遭没收充公!

楼主: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2022-12-11 22:09:00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许力方/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他带“450万名表”来台维修 入境一开行李惨遭没收充公!
4.完整新闻内文:
吴姓男子4年前搭机回台时,未依规定申报通关,被拦查查获一支Richard Mille李察米尔
限量手表,要价高达450万元,因违反“入境免税限额2万元”的规定,当场被没收。吴男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讨表,以对话、维修单等记录,主张手表是受马来西亚凌姓男子所托,
因“走时不准”带回台湾维修,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
凌男2018年6月时在台北东方文华酒店的Richard Mille专柜以450万元购入手表,9月时办
理退税后出境,再由吴男于10月携带入境。吴男入境时未依规定以书面或口头申报,走绿
线台通关,结果海关拦查,在他的手提行李内查获这支名表,已经超过入境旅客携带行李
报验税放规定“入境行李免税限额2万元”,必须没收。
吴男相当傻眼,接受询问时说明,手表不是他的,是受马籍友人凌男所托,带回台湾东方
文华的店面修理,事后要再带回马来西亚,并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手表不是进口新品,无
关税法“进口货物由输出国销售至中华民国”实付或应付交易价格,无从据以计算完税价
格。
吴男并提出发票、维修单据以及和李察米尔叶姓店员的Line对话为凭,称手表“确定是坏
了”,还找来叶姓店员到庭作证,自认入境时没有申报相关证明文件,是因为手表是因维
修而进口,符合关税法“进口整修物品在进口起6个月内原货复运出口,免征关税”,修
好就带回马国,不会超过6个月,本来就不用缴税,入境时又何须申报?认为原判决违背
法令因此上诉。
根据判决书,台北关则主张,查询不到相同、类似货物交易价格,发票上也没有提供生产
成本及费用等相关资料核查,所以无法依照同法规定核估完税价格。事后吴男提出的维修
单上开立日期为10月,所记载的损坏情形是“手表走时不准”,并非完全丧失功能,且手
表外观正常、没有毁损,即使有走时不准的瑕疵,也不是毁损至无法回复、不具交易价值
,另经鉴定手表合理行情约为美金10万元,考量手表使用程度,核定手表完税价格仍有高
达333万4500元。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自手表以450万元售出,到在吴男入境行李中被查获时,不过4个月多
,折旧减少的价值很有限,且当时拍下的照片显示,手表相当完整。而维修单上“走时不
准”显然不是对手表实物功能检测后的结论,有失可信度;另外与店员的对话中,也仅依
照一张照片作为判断,非具专业技术检测人员意见,难以凭此认定手表故障,就算退一步
而言,手表真的走时不准、程度轻微,也有经调校、更换零件等方式修复可能性,且应该
不致使整体交易价值从数百万剧降至2万元以下。
最高行政法院并指,我国机场四处可见“入价免税限额2万元应申报”的宣导,而进口整
修物品,在进口时申报明确,先行缴纳税款保证金,在进口后6个月内复运出口,就可以
退还保证金而免征关税。海关没入于法有据,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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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211/2399039.htm
6.备注:
意思要维修可以
先预缴税
6个月带走就退税
有钱人的世界真的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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