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前法官颜南全与富商翁茂钟不当往来 职务法庭判决出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2/12/09 16:02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监察院认定最高法院前法官颜南全在职时,审理佳和集团负责
人翁茂钟牵连的案件,未揭露与翁的往来事项以回避案件,并收受衬衫及营养品等餽赠,
违反法官伦理规范,通过弹劾,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合议庭9日判颜的部分行为超过10年
追惩时效而免议、部分不受惩戒。
审判长吴三龙指出,合议庭比较新旧法后,以旧的公务员惩戒法对颜南全较有利,而适用
该法。颜的部分违失行为虽然成立,合议庭认应降一级惩戒,但因超过10年的追惩时效,
只能判决免议;至于翁茂钟笔记本内虽然记载与颜南全餐叙与球叙等情事,但未写明颜有
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违法情事,难以认定构成重大违失,故判决不受惩戒。
监院指出,翁茂钟的怡华公司牵涉的“百利案”上诉最高法院,经审查股法官审查未结而
退回民事科,依保密分案程序等待分案,颜南全得知后,于2001年5月30日告知翁茂钟此
讯息,有重大违失。
监院表示,怡华公司虽提起“百利案”停止1000万美金本票的强制执行,但百利银行随即
提存该银行签发的可转让定期存单供担保,续行强制执行;怡华再依法院裁定提存反担保
金2亿8千万元,停止强制执行。衍生百利银行经理诸庆恩被诉伪造定存单、怡华公司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诸庆恩损害赔偿(诸庆恩民事案),及巴黎银行向怡华公司及吴仙富诉
请损害赔偿(巴黎银行案)等案。
监院认为,颜南全担任“诸庆恩民事案”及“巴黎银行案”上诉最高法院的陪席法官,明
知该等案件与翁茂钟有关,却未揭露其与翁茂钟交往事项或自请回避而参与评议,违反法
官伦理。
监院指出,颜南全于审理“诸庆恩民事案”前,向翁茂钟请托其子兵役一事,并提供资料
供翁茂钟传真给军方副司令处理,军方副司令隔天就召见颜南全之子,交代处长安排担任
国安局司机,后来又在该案审理期间,接受翁茂钟饮宴,席间并有军方副司令在场,违失
情形重大。
监院表示,依翁茂钟笔记记载,颜南全自2001年间起至2008年间止,共计与翁茂钟不当接
触18次。其中于“诸庆恩刑事案”上诉最高法院期间,与翁茂钟饮宴2次;于“巴黎银行
案”一、二审期间,与怡华公司代理人同桌饮宴,并在最高法院办公室接见翁茂钟。且收
受翁茂钟以佳和集团或其个人名义赠送的衬衫8次、受赠营养品4次,严重损害法官职务形
象及人民对司法的信赖,严重伤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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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真是太遗憾了 居然拖超过十年才想到要审理 只好无罪了
彰显司法绝不护短,以及维护操守风纪的决心
我真的见识到了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