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进党团推动修选罢法 纳“黑、金、枪、

楼主: Wolfgang9527 (Madao)   2022-12-05 14:19:54
※ 引述《titti (安)》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 联合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 记者黄义书
: 3.完整新闻标题:
: 民进党团推动修选罢法 纳“黑、金、枪、毒”不得参选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林静仪与黄世杰上午在立院党团举行“积极回应民意 推动公职排黑
: 修法”记者会,推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的修法。将公职人员选举纳入“排黑”条
: 款,增加“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犯检肃流氓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炮弹药刀械管制
: 条例、洗钱防制法”,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 罗致政表示,民进党本来就有排黑条款,既然社会现在对政治人物有黑金背景的疑虑,也
: 要求高道德标准,因此党团认为上至立委下至乡镇市长、村里长、议员等都一起处理,推
: 动选罢法修法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的部分。
: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815457
: 6.备注:
: 你各位国民党、民众党、时代力量的小猫立委们不要阻挡超过1/2立委席次的我大DPP
: 修法阿,要是修不过就都是你们害的唷>.^~
是在搞笑吗?
宪法第十七条
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
绝对违宪的啊
立"法"委员连这个基础的法学常识都不懂 有够白痴的
啊~这样子行的话
候选人清廉很重要 贪污收贿的 永远都不能选举
啊~再更上去
政治人物是社会角色典范 私德也很重要
因此 偷吃外遇 永远都不能选举
宪法所规定的自由 你可以随便订法剥夺的啊?
谢和絃表示: !?
那改天 要不要订兵役 有前科的当十年 没前科的当一年
啊~有前科的就怕会危害社会啊 把他们关到军中比较好?
宪法第二十二条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
只要对方服完刑 然后他现在没有进行犯罪活动前提之下
你没资格剥夺人家的权利啦
真的在搞笑 浪费资源 浪费时间
说真的
你倒不如提说 到时选举公报 不只学经历 连前科都要列出来 还比较可行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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