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儿少庇护机构保育员竟是狼 对2少年伸狼爪判12年
4.完整新闻内文:
陈姓男子在桃园市某儿少庇护机构担任生活辅导暨保育人员,却对2名受保护的少年伸狼
爪,其中1名人从小学六年级起就遭到多次性骚扰、强制猥亵,受害时间长达2年,桃园地
院合议庭分依6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猥亵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性骚扰防治法等
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部分共应执行12年,拘役部分应执行70日,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
元折算。
讽刺的是,陈男年少时也曾因家庭因素,被安置在儿少庇护机构,岂料,他长大成人后成
为儿少保护人员,却对保护少年伸狼爪。
判决指出,2017年到2021年12月间,陈男在儿少庇护机构任职,负责照顾安置少年,轮值
时会与少年同住机构内,2019年9月起到2021年11月间,他多次对2名少年性骚、强制猥亵
,案发地就在机构寝室、浴室内,甚至利用检查就寝之便,直接将手伸进被褥,强抓少年
下体。
被害少年说,某次在机构内浴室洗澡,陈男也跟他一起洗,无视他的抗拒,直接将他推靠
墙壁,用手抓住自己及他的下体;另名少年则说,他从小6开始遭受陈男骚扰,陈男经常
隔裤抓握他的下体,洗澡、睡觉时也常受到侵害。
陈男侦讯、审理时均坦承不讳,并有被害少年证词等证据,其辩护人主张,陈男成长过程
欠缺家庭关爱,遭到他人偏差对待,因而出现偏差性欲,其犯罪手段相较以残暴手段伤害
他人来说并非重大,且相关报告显示陈男本性善良、愿舍己为人,加上2名被害少年均愿
意原谅,主张对陈男处以最低刑度犹嫌过重;合议庭则认为,陈男年少时确实曾因家庭因
素安置在儿少庇护机构,安置期间表现良好,但考量他身为生活辅导暨保育人员,对2名
少年本有保护及照顾责任,却罔顾其责、滥用信任,将2人当作发泄性欲工具或客体,辩
护人主张依法减刑并无理由。
审酌陈男职务、侵害程度、犯后态度,以及与2名被害少年达成调解并履行赔偿完毕,分
依6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猥亵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判处陈
男有期徒刑部分共应执行12年,拘役部分应执行70日,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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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某族群,够了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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