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籍女硕士生告性侵 捷克男外交官享“绝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2-11-30 16:21:29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钱利忠
3.完整新闻标题:
外籍女硕士生告性侵 捷克男外交官享“绝对豁免权”两度不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捷克驻台办事处组长去年被一名来台做交换学生的外籍女研究生指控,涉嫌趁女方前往男方
住处作客时,性侵女方得逞,此案虽进入司法程序,但台湾与捷克有签订友好互惠条款,该
名外交官享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绝对豁免权”,只好将他不起诉,女方声请再议,
经高检署发回续查后,北检确认男方确享刑事豁免权,我国司法没有审判权,今再次不起诉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内容提及“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外
交代表对接受国之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豁免之抛弃,概须明示”、“外交代表
人身不得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
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等规定。
女方指控,去年4月21日,她受邀至男方的住处作客,男方却违反她的意愿性侵她得逞。此
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检方查出男方具有捷克的外交官身分,享有刑事豁免权,因此将男方不
起诉。
女方不服侦查结果,以事发当下,男方并非在执行外交官等相关职务,认为男方应不受到刑
事豁免权的保护,据此向高检署声请再议,全案因而发回北检续查。
北检为厘清男方是否享有绝对豁免权,函询外交部进行查证,最终确认男方不只享有刑事豁
免权,包括民事、行政诉讼等也一概享有豁免权,只有在男方主动表明放弃豁免权保护的前
提下,我国司法才能介入,因此将男方再次不起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40329
6.备注:
小弟法盲 绝对豁免权是不是这样的解释
只要我想干就干 只要我想杀就杀
被干被杀的没有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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