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18岁可以判死刑但不能投票?!

楼主: Tosca (hi)   2022-11-28 10:43:25
刑法
第 18 条
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
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满八十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宪法
第130条(选举及被选举年龄)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二十岁者,有依法选举之权。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
满二十三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
也就是
在台湾
一个18岁的人
可以判死刑 可以判无期徒刑
可以承受所有刑法里面最重的刑责
但是却无法享有宪法保障的最基本权利-投票权?!
大家有没有觉得
哪里怪怪的?
越想越不对劲阿?
有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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