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杨湛华
3.完整新闻标题:
女“求生活刺激”约男MTV大战 事后翻脸控性侵下场惨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李姓女子约男前同事上MTV,并合意发生性关系,事后却反悔、提告性侵,获不起
诉处分,遭反告诬告;桃园地院认为李“为寻求生活上之刺激”相约发生关系,若非对方
保存证据,恐遭千夫所指并入狱,难认主观恶意轻微,依诬告罪判她有期徒刑4月,不予
缓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李姓女子2019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约前同事小凯(化),到桃园市一家MTV包
厢内看电影,期间两人发生口交、性交等合意性行为,然而李女隔天下午3时许便到警分
局报案,自称遭小凯性侵并提告强制性交。
检方勘验两人LINE对话纪录撷图、监视器画面,以及小凯警询、侦讯等证词,认为双方确
实是合意性交,同年不起诉处分确定;小凯不满被诬陷,反提告李女诬告。检方侦结提起
公诉。
李女在检方侦查、法院准备程序时均否认犯行,直到审理期间才委由律师具状坦承;李女
辩护人依李年纪尚轻、初犯,且罹患精神疾患等,请求法院宣告缓刑。
法院调阅李女、小凯LINE对话纪录,认为李女是“为寻求生活上之刺激”而邀约小凯发生
性行为,却诬指强制性交,若非小凯保存纪录,有可能因此遭诬入罪、遭千夫所指,难认
她主观恶意轻微,不应缓刑;另李女虽罹重郁症、焦虑症,但未危及生命,且她将来若经
检察官准许易服社会劳动,仍可定期就医治疗,精神状况也非缓刑理由。
法院审酌,李女诬指小凯违反意愿性交,导致侦查机关耗费诸多蒐证、鉴识、温馨保护措
施等有限侦查资源,更使小凯浪费许多时间跑警局、地检署,甚至可能被贴上性犯罪者的
不名誉标签,所为不该、应非难,依诬告罪判李有期徒刑4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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