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就是这样判完全没问题啦
否则有了这个先例之后大家都拿出来引用
你说医师要救人 人命重要
那我今天赶着上班没赶到就会被辞退
少了这份薪水我就活不下去会去自杀
或是缴不出欠债会被黑道追杀
这种情况下也关系到人命那我也可以超速吗
有问题的是为什么只有那一位医生能处理?
之后国门开放了如果真的好死不死医生在国外
也要等他坐飞机回来吗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记者蔡怡萍/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休假遇病患休克!医师国道飙时速161赶救人 收罚单吊照半年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一名宋姓医师在休假返乡期间,接获其任职医院通知有病人休克,他自行开车上国道赶
回
: 医院,但是一路超速、被测速仪测得时速高达161公里,遭交通事件裁决所依法裁处吊
扣
: 汽车牌照6个月,他不服提出行政诉讼,表示他是因赶着救人才不得已,请求撤销处分
,
: 但法院审后认为宋男这样飙车超速若是不慎发生事故,所生危害将会更严重,判决驳回
。
: 根据判决,宋姓医师在北部某医院任职,他在今年6月19日返乡休假期间,接到医院通
知
: 说有病患休克、情况危急,他马上开着自己的车北上赶回医院,在国道1号北向117.7公
里
: 处,被测速仪测得时速161公里,被认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60公里”,开
单
: 举发外,又依法裁处宋男吊扣牌照6个月。
: 宋男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主张,他会违规是出自于休假期间遇病人休克、急着赶回医院
处
: 理,且因为事情发生在凌晨,也无大众交通工具可使用,内心焦虑下才没顾虑速限,他
表
: 示愿意缴纳罚锾及道路安全讲习,请求撤销吊照处分。
: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宋男在速限100公里的地方超速61公里,可能使得反应不及、心
理
: 紧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及损害更是难以估计,虽然他表示
为
: 了回去救病患、但需要符合紧急避难之比例原则,客观上出于不得已、但并非唯一且必
要
: 的方法,因此驳回宋男之诉,仍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9/2354790.htm
: 6.备注: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一项:
: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
,
: 当场禁止其驾驶:二、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六十公里。”
: 同条第四项前段:
: “汽车驾驶人有第一项或前项行为者,并吊扣该汽车牌照六个月”
: 乡民怎么看